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第三方检验检测委托服务项目病理项目、检验项目调研公告第二次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第三方检验检测委托服务项目病理项目、检验项目调研公告第二次
为满足我院临床医学检验项目和病理诊断项目工作需求,我院拟寻找资质优良,专业化水平高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提供业务代理服务,现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调研编号:XMDY*******
二、项目目的:
对临床、科研需要但又不自行开展的所有临床医学检验项目和病理诊断项目进行检验检测服务,确保满足医疗诊疗活动所需。
三、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期限:3年,具体期限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二)我院临床、科研需外包送检的临床医学检验项目和病理诊断项目。(注: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附件1中内容)
(三)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必须配备完善医疗冷链物流系统和信息服务体系,要保证接收、送检标本运输过程的安全,保证标本的质量。
(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每周六天的上门接收标本的服务,时间为11:00至13:00,节假日期间能根据患者需求安排接收标本服务。遇特殊标本可机动收取。
(五)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需具有规范标本接收、登记和包装流程,保证标本质量和安全,确保标本顺利交接,方便查核。
(六)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标本接收人员要通过严格培训,负责标本质量的初检、标识的核对标本的接收登记及包装储存。
(七)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必须确保及时接收、送检标本和及时检验。标本不符合检验要求时应及时通知甲方重新取样。
(八)标本在送检过程中出现延迟、遗漏、丢失等情况,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应有完善的应急预案予以妥善解决,否则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九)部分特殊检查项目需要的耗材、知情同意书、专用的患者资料登记申请单等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免费提供。
(十)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须保证检验结果实时网络传送,实现实验室数据的汇总、储存、传输功能,负责与医院LIS和HIS系统对接,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关的规定和要求。
(十一)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须提供网上查询服务,以供随时查询进度和结果。
(十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须提供电话查询服务,危急值专人电话跟进,确保患者检测信息与临床医生的畅通。
(十三)我院可以随时调阅检验结果,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须保证病人的资料的准确性和构验结果的及时性,并提供系统使用的必要培训与技术支持。
(十四)如有需求,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可通过信息化平台、远程会诊等形式,定期与我院展开联合病例讨论,不断提升技术水平,保证病理诊断质量。
(十五)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有义务配合完成《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广东省专科医院实施细则(眼科专科)》中对外委托检测机构有关条款的要求,按照要求做持续改进并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如果实施细则发生变化,原则上应按照最新版本执行。
(十六)收费参照《汕头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3年版)》、《汕头市公立医疗机构六岁及以下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加收价格项目目录(2023年版)》、《汕头市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23年版)》等相关规定。无收费标准的送检项目,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商定收费标准。如果收费标准发生变化,原则上应按照最新标准执行。但若新标准导致费用提高,则继续按照原先的较低收费标准执行。
实际结算价格=收费标准*折扣率*每月实际检测次数(注:具体项目及数量以实际检验为准。)
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提供2023年度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
(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布局图。
(五)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所委派本项目的人员配备必须合理,职贵明确,提供完备的服务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等需具备医学检验、临床医学资格证等。
(六)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供应商应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不少于2个同类项目服务合同业绩证明)。
(八)供应商具备的其他资质认证资料(如有)
五、公示相关事项:
(一)公示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1日;
(二)报名及资料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24时;
(三)报名资料递交地点:汕头市东厦北路尾汕头国际眼科中心医疗装备科,资料需求详见附件《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第三方检验检测委托服务项目(病理项目、检验项目)调研报名资料》。
【注意】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调研。
2、附件可在公告下方点击下载。
3、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严格按照《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第三方检验检测委托服务项目(病理项目、检验项目)调研报名资料》准备资料: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三份),资料每一页均需盖公章。按顺序整齐排列,全部资料用文件袋、牛皮纸袋等包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报名及资料提交联系电话:0754-********,联系人:陈老师、郑老师。
4、电子版资料需为两份,一份为扫描盖章版本,一份为可编写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zxc@jsiec.org。邮件标题以“第三方检验检测委托服务项目(病理项目、检验项目)”为标题,内容需注明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
5、材料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加盖公章或签字才有效。
六、项目咨询方式
(一)联系人:谢老师
(二)联系电话:0754-********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2024年9月27日
附件1:第三方检验检测委托服务项目明细表
附件:汕头国际眼科中心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调研报名资料(病理项目、检验项目)(第二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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