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设计咨询及地勘监理HYSJDK-1标段招标公告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设计咨询及地勘监理HYSJDK-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36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设计咨询及地勘监理(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孝感市、仙桃市、潜江市、荆州市、宜昌市。
建设规模:
本项目路线起于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道,对接武汉西枢纽互通(已纳入京港澳高速改扩建工程),向西经武汉市蔡甸区,孝感市汉川市,仙桃市,潜江市,荆州市沙市区、荆州区,宜昌市枝江市、夷陵区、猇亭区,止于高家店枢纽互通,主线全长约265.7公里,同步建设宜昌联络线约4.8公里。另设三伏潭互通连接线1.4公里,毛嘴互通连接线1.6公里,七星台互通连接线2.3公里。该项目主线、联络线采用“两侧拼宽为主,局部单侧加宽”的方式进行改扩建,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42米的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三伏潭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毛嘴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七星台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米。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全线改扩建后共设置27处互通立交。同步建设19处匝道收费站、1处主线收费站、5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3处养护工区、3处监控管理分中心,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约为430亿元。实际建设规模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其他:既有项目建设概况: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西至宜昌段起始于武汉西枢纽,经过武汉市蔡甸区,孝感市汉川市,仙桃市,潜江市,荆州市荆州区、沙市区,宜昌市枝江市、夷陵区、伍家岗区、猇亭区,止于宜昌市伍家岗区高家店枢纽互通(沪渝高速与鸦猇高速交叉点),里程长度约为265.7公里,高家店枢纽互通往西设置连接线,连接宜昌收费站后,总里程长约为270公里。公路为双向4车道,全封闭的高速公路,路面设计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全线于2006年完成沥青混凝土路面加铺。本项目施工图设计HYSJ-2标段、HYSJ-3标段HYSJ-4标段、HYSJ-5标段已完成招标。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设计咨询及地勘监理服务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本项目全线范围内(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连接线、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屋建筑、养护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环保、水保、景观绿化、防洪、交通组织、涉铁及其他专项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咨询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设计咨询,提供设计优化建议、咨询服务工作,向招标人出具咨询意见。(2)负责本项目全线范围内(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连接线、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屋建筑、养护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环保、水保、景观绿化、防洪、交通组织、涉铁及其他专项设计等)施工图设计阶段详勘的监理工作,对勘察单位的勘察质量、进度、中间性资料检查和详勘外业工作验收,提出审查意见并编写监理报告;(3)负责本项目全线范围内(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连接线、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屋建筑、养护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环保、水保、景观绿化、防洪、交通组织、涉铁及其他专项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审查,向招标人出具审查意见,直至全部设计文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并负责项目相关后续服务。设计审查单位(即本招标项目中标人)应对设计单位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进行独立的审核和评估;(4)提供相关咨询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详勘咨询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报告、较大或重大设计变更的咨询报告、必要的技术设计文件咨询报告、全部工作完成的最终总结报告。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HYSJDK-1。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20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1。其中: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服务期90日历天;施工阶段服务期12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服务期730日历天。以上服务周期均为预计服务期,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适当调整,具体以招标人下发通知为准。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2)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4)本项目K911+300~K964+900(武汉西枢纽(不含,对接京港澳高速)至仙桃枢纽(含),以下简称“HYSJSG-1标段”)施工图设计单位暂未招标,本招标项目中标人及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作为勘察设计单位参与HYSJSG-1标段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9月28日至2024年10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09时3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ec.hbjttz.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仙桃市沪渝高速公路G50排湖收费站 | 地址: |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任女士 | 联系人: | 肖先生 |
电话: | 0728-******* | 电话: | 027-******** |
2024年9月27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HYSJDK-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专业、特大桥梁专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括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HYSJDK-1 | 同时具备: 1、近5年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不小于30km的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工作; 2、近5年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高速公路斜拉桥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工作。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工作的(例如,同时承担某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或者同时承担某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咨询的,或者同时承担某一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咨询和施工图设计的,或者同时承担某一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咨询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咨询的等),仅计算一次。
3、单个合同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单个合同中含有多条满足要求的高速公路业绩,可按多条高速公路业绩计算;单个合同中含有多座满足要求的桥梁,可按多座桥梁业绩计算。
4、本招标项目设计咨询是指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或代厅审查或代部审查。
5、若合同协议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为准。
6、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时出具①合同协议书;②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文件或者打印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7、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勘察设计和设计咨询业绩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8、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9、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10、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12、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13、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HYSJDK-1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公布的《2022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主要人员要求 |
HYSJDK-1 | 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条30km及以上的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工作。 |
设计咨询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设计咨询负责人完成过1条30km及以上的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工作。 | |
桥梁设计咨询分项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设计咨询负责人完成过1座高速公路斜拉桥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工作。 | |
地勘监理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或地勘监理负责人完成过1条30km及以上的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或地勘监理工作。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设计咨询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桥梁设计咨询分项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地勘监理负责人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主要人员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工作的(例如,同时承担某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或者同时承担某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咨询的,或者同时承担某一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咨询和施工图设计的,或者同时承担某一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咨询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咨询的等),仅计算一次。
4、单个合同中含有多条满足要求的高速公路业绩,可按多条高速公路业绩计算;单个合同中含有多座满足要求的桥梁,可按多座桥梁业绩计算。
5、本招标项目设计咨询是指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或代厅审查或代部审查。
6、若合同协议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为准。
7、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时出具①合同协议书;②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文件、或者打印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4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主要人员任职情况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8、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勘察设计业绩和设计咨询业绩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9、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10、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工程地质、岩土工程专业。
11、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12、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设计咨询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桥梁设计咨询分项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地勘监理负责人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13、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形式评审内容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 |
4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设计咨询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桥梁设计咨询分项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地勘监理负责人简历表、技术建议书。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 |
5 | 联合体投标人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
6 | 报价唯一 | 一份投标文件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投标函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不一致 | |
7 | 资格评审内容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
8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至少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否则属于重大偏差:(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
9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专业、特大桥梁专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括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附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10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不小于30km的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工作; 2、近5年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高速公路斜拉桥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工作。 3、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工作的(例如,同时承担某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或者同时承担某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咨询的,或者同时承担某一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咨询和施工图设计的,或者同时承担某一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咨询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咨询的等),仅计算一次。 4、单个合同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单个合同中含有多条满足要求的高速公路业绩,可按多条高速公路业绩计算;单个合同中含有多座满足要求的桥梁,可按多座桥梁业绩计算。 5、本招标项目设计咨询是指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或代厅审查或代部审查。 6、若合同协议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为准 7、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时出具①合同协议书;②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文件或者打印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8、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勘察设计和设计咨询业绩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9、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10、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11、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11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公布的《2022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列为D级,或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 4、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指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
12 |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条30km及以上的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工作。 2、设计咨询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设计咨询负责人完成过1条30km及以上的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工作; 3、桥梁设计咨询分项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设计咨询负责人完成过1座高速公路斜拉桥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工作。 4、地勘监理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或地勘监理负责人完成过1条30km及以上的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或地勘监理工作。 5、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设计咨询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桥梁设计咨询分项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地勘监理负责人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主要人员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工作的(例如,同时承担某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或者同时承担某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咨询的,或者同时承担某一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咨询和施工图设计的,或者同时承担某一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咨询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咨询的等),仅计算一次。 (4)单个合同中含有多条满足要求的高速公路业绩,可按多条高速公路业绩计算;单个合同中含有多座满足要求的桥梁,可按多座桥梁业绩计算。 (5)本招标项目设计咨询是指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或代厅审查或代部审查。 (6)若合同协议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为准。 (7)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时出具①合同协议书,②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文件或者打印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4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主要人员任职情况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8)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勘察设计业绩和设计咨询业绩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9)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10)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工程地质、岩土工程专业。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13 | 投标人身份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为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单位; (10)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
14 | 响应性评审内容 | 服务期限 | 投标函未填写服务期限或填写的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15 | 投标价格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的分项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分项报价(如有)超过相应分项限价(如有)。 | |
16 | 投标保证金 |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 |
17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附表1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单位
序号 | 施工图设计标段名称 | 施工图设计单位 |
1 | HYSJSG-1标段 | 暂未招标,不得是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 |
2 | HYSJ-2标段 |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3 | HYSJ-3标段 |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4 | HYSJ-4标段 |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5 | HYSJ-5标段 | 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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