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城县城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用地情况的公示

关于浦城县城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用地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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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浦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

    浦城县城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项目用地情况的公示

    浦城县城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位于浦城县205国道两侧,起点为朴树桥,终点至吕处坞村。本项目规划及数据库已调整且已获县政府批复,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次公示内容为一期工程,起点为北外环路,终点至兴达锅炉。

    本项目用地情况如下:

    1. 从AK0+029.49至AK0+05.53段属于原位水渠,保持现状并进行清淤及局部修复。

    2. 从AK0+054.53至AK0+094.45属于新建箱涵,根据闽政地〔2022〕733号文件的批复,项目用地已征收。

    3. 从AK0+094.45至AK0+793.11段属于原位水渠,保持现状并进行清淤及局部修复。

    4. 从AK0+793.11至AK0+840属于新建箱涵,根据闽政地〔2022〕733号文件的批复,项目用地已征收。

    5. 从AK0+840至AK1+101.05属于新建箱涵,根据闽政文〔2006〕462号文件的批复,项目用地已征收。

    6. 从AK1+101.05至AK1+268.73段属于原位水渠,保持现状并进行清淤及局部修复。

    7. 从AK1+268.73至AK1+271.73属于新建箱涵,根据闽政文〔2006〕462号文件的批复,项目用地已征收。

    8. 从AK1+271.73至AK1+687.31段属于原位水渠,保持现状并进行清淤及局部修复。

    9. 从AK1+687.31至AK1+983.84属于新建箱涵,根据闽政文〔2006〕462号文件的批复,项目用地已征收。

    10. 从AK1+983.84至AK2+566段属于原位水渠,保持现状并进行清淤及局部修复。

    具体项目用地情况详见附图。

    根据《南平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本项目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用地权属明确,现将该项目用地情况同时在浦城县政府网站及项目现场一并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3日。公示期限内,市民若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书面向福建浦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反映。

    通讯地址:浦城县梦笔大道316号五馆一中心规划展示馆二楼(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苏俊杰  联系电话:0599-*******

    附件:

    1、城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用地情况图

    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浦城县2022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2〕733号)

    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浦城县2006年度第一批次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文〔2006〕462号)  

    福建浦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排水防涝 提升工程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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