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713线G30连霍高速石河子东至S223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S713线G30连霍高速石河子东至S223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S713线G30连霍高速石河子东至S223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YDS24-086)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713线G30连霍高速石河子东至S223改扩建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补助+师市财政资金。采购人为第八师石河子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建设一级公路36公里,中桥1座。
范围:按照现行《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的要求,对S713线G30连霍高速石河子东至S223改扩建项目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提交研究报告及配套图表、估算文件。
服务期限:30天
限价:******.00(大写:捌拾柒万元整),公路:*****.00元/公里,(大写:贰万元每公里),中桥:******.00元/座(大写:壹拾伍万元每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S713线G30连霍高速石河子东至S223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其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且具有独立的、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资格,投标人须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含公路专业的工程咨询单位(提供备案证明),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应附网页截图复印件)。
4.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1-2023年度财务状况表,应附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2021年1月1日以后依法设立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资料。
5.本招标项目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6.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备案证明、项目负责人证书,以上证件均需携带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清楚、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需发送一份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报名资料,发送至*********@qq.com。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4年9月27日1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0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等前往代理机构处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新疆浩源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天山路农村合作银行西附楼)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浩源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天山路农村合作银行西附楼)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993-*******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第八师石河子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石河子市乌伊公路224-1号
联系人:潘博峰
电 话:0993-*******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浩源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静王琦琦 蔡晓双
电 话:0993-******* 133*****235181*****200
地 址:石河子市天山路农村合作银行西附楼
邮 编:******
电子邮件:*********@qq.com
2024年9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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