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4年新版营商环境指标体系辅导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4年新版营商环境指标体系辅导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4年新版营商环境指标体系辅导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贵州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 17:5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59 下午:12: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本项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提交响应文件。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11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本项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 ||
预算金额 | ¥8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51-********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通宝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4年新版营商环境指标体系辅导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4年新版营商环境指标体系辅导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按照《财政部国际财金合作司关于转发世界银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工作部署会会议纪要的函》及省委政府做好世界银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企业调查要求,研究贵州省税务营商环境对标提升工作,开展溯源分析、专题业务辅导,进行政策改革落实情况监测 ,开展企业满意度调查及分析,制定税务营商环境差改革方案推动区县税务营商环境改革创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供应商须由并表单位出具合并报表是否已包含供应商财务数据的证明或说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果投标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书面承诺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分别为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等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天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具体为:符合《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内容进行完整声明,不得删减财库〔2020〕46号文第二条规定的内容等,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具体为: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中小企业行业划分为: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9日上午8:00至2024年10月11日上午0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请在提交响应文件前详细阅读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供应商操作手册》。
2. 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完成注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没有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 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
4.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
5.供应商在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过程中涉及系统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系统服务热线:151*****725。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通报路2号
联系方式:085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851-********
标签: 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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