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总承包工程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年度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总承包工程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能源联合售电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批2024-2025年度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含电费兜底)总承包工程公开框架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西能源联合售电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批2024-2025年度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含电费兜底)总承包工程公开框架招标采购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西能源联合售电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批2024-2025年度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含电费兜底)总承包工程公开框架招标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GXDW**********

2.3招标人:广西能源联合售电有限公司

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5招标方式:框项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招标代理机构: 南方电网供应链(广西)有限公司

2.9建设地点: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2.10项目概况: 1广西能源联合售电有限公司 2024 -2025年度拟对广西区域分布式光伏源荷聚合(全额上网)项目进行总承包工程框架招标。在项目启动建设前需通过广西能源联合售电有限公司决策确认符合投资条件后才能开展实际性的建设工作。

本项目对广西区域分布式光伏源荷聚合(全额上网)项目进行框架招标,预计采购容量为 400 MWp,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本项目由于采用框架招标的模式,可能出现中标人在协议期内无实际发生量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合同签订主体为广西能源联合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2.11招标范围:

1.1项目EPC总承包采购。通过本招标项目确认后的中标人,按其中标单价承揽该项工程,并根据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的承包方式完成从太阳能光伏电站市场开发及手续办理、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全部工程勘察及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太阳能光伏组件及所有的配套设备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光伏组件、配套并网设施、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光伏变压器、开关柜、光伏支架、电缆等等)、屋面补漏(如有漏水问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试运直至可再生能源质量监督(若需)及供电部门验收并交付生产、屋面部分涉及的建筑物消防、防雷、环评、产权确认等测试和手续,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室设计及建安工程,与电网遥信遥测的设计及建安工程,与招标人运维中心的通信设计及建安工程,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还建及修复,及建(构)筑物的加固(若此项目厂房需要加固,最终具体厂房加固方案及加固措施由承包人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院进行校核计算,合同总价中已包含加固费用,在合同期内,项目加固费用包干,不再进行调整。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加固费用风险)。承包人负责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开发、设计、供货、施工、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本框架项目内各子项目的最终安装容量以项目实际安装容量为准,据实际建设容量及中标单价结算。承包人向招标人提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整体质保 2 年服务,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前期合法合规手续、分布式光伏发电资源开发及促成甲方与终端客户相关合同的签订、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并网及协调、公关维护。包括但不限于:

(1)前期开发:承包人按照招标人的选择标准进行市场开发工作,包括前期手续、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客户协调及确户工作,促成甲方与终端客户相关合同签订、项目备案、并网手续办理等;负责与用户的沟通协商、资料收集(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营业执照、资信报告(工商业)、场地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电表户号等资料);

(2)工程设计:包括现场踏勘及测量,确保用户场地资源条件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设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踏勘、可行性研究报告、接入系统方案设计、并网申请报告、施工设计)及所必须的审查服务;

(3)设备材料采购:太阳能光伏组件及配套设备及相关材料,包括

但不限于配套并网设施、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光伏变压器、开关柜、光伏支架、电缆等等;

(4)工程施工:包括场地清理、现场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屋面防水加固(如需)、临时用地、设备转运和保管,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处理;

(5)调试并网:包括系统调试、涉网调试(如需)、试运行及供电手续办理、购售电合同签订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等;

(6)工程验收:包括消缺、配合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和配合竣工验收等;

(7)工程质保: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双方约定,承担本项目质量保修责任;具体质保时间为:总体工程项目 2 年,光伏组串式逆变器(含逆变器数据采集器)10 年,支架(含防水 BIPV 系统)10 年,线缆、桥架 10 年;

(8)光伏项目系统需预留标准接口,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的技术规范书中的相关要求做好接入配合工作。光伏项目中的系统包括现场子站建设及主站平台数据接入两部分,其中现场子站建设(含计量)在 EPC 总承包总包范围内,由承包人负责实施,预留标准接口和协议对接主站;子站接入主站平台数据的接入服务费用列入本 EPC 总承包合同价中,按项目规模及具体情况由EPC方据实支付主站平台实施方。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书中的相关要求做好接入配合工作,项目验收前提条件之一是主站

平台数据接入验收合格。

(9)承包人应做好进入运营期项目的工作交接,并协助发包人的相关运维人员办理入场手续等相关工作。

(10)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为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服务,则需纳入承包人服务范围内。

2.中标标段数量限制:最大中标数量限制为1,即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计划工期:项目EPC总承包:自具体订单合同签订之日开起,至工程经属地供电局验收通过并网发电之日止,共120天。

2.12承包方式:

固定单价、暂定总价承包。

2.13标段划分:标的数量:9个;标段数量:27个。

2.14标的物清单:

序号

标的

标段号

标段名称

建设

单位

最大中标数量

最高限价

工期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投标保证金(元)

合同暂估价(万元)

综合单价

(元/Wp)

1

标的1:南宁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

1-1

南宁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一

广西能源联合售电有限公司

1

5000

3.15

1.项目EPC总承包。自具体订单合同签订之日开起,至工程经属地供电局验收通过并网发电之日止,共120天。

2.项目运维及电费回收服务。自具体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之日起,直至项目运营周期截止日,共25年内的项目运行维护。

不收取

5000.00

1-2

南宁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二

5000

3.15

不收取

5000.00

1-3

南宁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三

5000

3.15

不收取

5000.00

2

标的2:柳州市及贺州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

2-1

柳州市及贺州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一

1

2000

2.80

不收取

5000.00

2-2

柳州市及贺州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二

2000

2.80

不收取

5000.00

2-3

柳州市及贺州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三

2000

2.80

不收取

5000.00

3

标的3:百色市及崇左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

3-1

百色市及崇左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一

1

8000

3.10

不收取

5000.00

3-2

百色市及崇左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二

8000

3.10

不收取

5000.00

3-3

百色市及崇左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三

8000

3.10

不收取

5000.00

4

标的4:玉林市及北海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

4-1

玉林市及北海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一

1

8000

3.30

不收取

5000.00

4-2

玉林市及北海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二

8000

3.30

不收取

5000.00

4-3

玉林市及北海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三

8000

3.30

不收取

5000.00

5

标的5:钦州市及防城港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

5-1

钦州市及防城港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一

1

8000

3.25

不收取

5000.00

5-2

钦州市及防城港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二

8000

3.25

不收取

5000.00

5-3

钦州市及防城港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三

8000

3.25

不收取

5000.00

6

标的6:贵港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

6-1

贵港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一

1

3000

3.00

不收取

5000.00

6-2

贵港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二

3000

3.00

不收取

5000.00

6-3

贵港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三

3000

3.00

不收取

5000.00

7

标的7:梧州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

7-1

梧州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一

1

3000

3.05

不收取

5000.00

7-2

梧州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二

3000

3.05

不收取

5000.00

7-3

梧州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三

3000

3.05

不收取

5000.00

8

标的8:来宾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

8-1

来宾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一

1

3000

2.90

不收取

5000.00

8-2

来宾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二

3000

2.90

不收取

5000.00

8-3

来宾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三

3000

2.90

不收取

5000.00

9

标的9:桂林市及河池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

9-1

来桂林市及河池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一

1

1000

2.70

不收取

5000.00

9-2

来桂林市及河池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二

1000

2.70

不收取

5000.00

9-3

来桂林市及河池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三

1000

2.70

不收取

5000.00

注: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5000.00元/标段,只接受电汇或投标保函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同单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交叉任职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标的)的投标。

3

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被相关政府部门实施市场禁入、禁止参加投标、承接新项目的;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被纳入供应商预警名单或处理名单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的。

5

投标人不得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投标人须按标准格式出具“关于本项目投标不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的投标人承诺书”。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1

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设计或施工其中一项有效资质。允许投标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

a)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b)电力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c)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d)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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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拟派驻的项目总负责人要求:

1)须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2)须提供项目总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期连续 3 个月(招标公告发布日当月不计,从招标公告发布日当月的前一个月向前连续提供 3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扫描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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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目经理: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执业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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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设计总负责人: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设计总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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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应满足上述专用资格1-4点要求。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包括设计、施工及运维等权利义务);

(3)联合体成员应按联合体协议书内的专业(职责)分工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证书;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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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标人具有光伏发电项目业绩(包含设计、施工、总承包);其中,已完成业绩是指 2021年1月1日之后完成竣工验收合格的业绩,以显示工作范围等信息的合同关键页和竣工验收或投运证明等类似文件为判断依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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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 IP 地址、投标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情形;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 IP 地址、投标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情形;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 MAC 地址一致”情形。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经查实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方电网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下载。

根据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在南方电网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完成供应商登记后,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注: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先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网址https://ecsg.com.cn,点击【注册】--【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详见平台上传的“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操作指引”)。为了避免耽误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相关注册登记。注册审批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参与购领标书及后续投标事宜,详见“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投标指引”。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招标文件开始发售时间2024年09月27日22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招标文件截止发售时间2024年10月11日22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澄清提问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08时30分00秒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南方电网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ecsg.com.cn)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08时30分00秒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线上方式开标。

6.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08时30分00秒

6.2开标地点: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6-8号都市华庭A座三楼广西电网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及南方电网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本项目为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等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标、投标、开标等事宜。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标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标,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异议及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西)有限公司
异议递交方式:gczb.wz@gx.csg.cn
异议递交电话:**********转2转2(咨询范围包括且不限于:招标业务澄清、质疑、保证金或投标保证保险等)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按要求提交。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别提醒:

缴费注意事项详见2020年6月16日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的《广西电网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招标采购项目缴费事项常见问题解答》。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西能源联合售电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771-*******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dai_f@im.gx.csg

廉洁纪律监督:广西能源联合售电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电话0771-*******,邮箱dai_f@im.gx.csg。

注:监督机构仅按监督范围受理投诉事项,业务咨询、答疑、异议须提交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服务单位)受理。

9.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能源联合售电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主路7号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西)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北四里4号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转2(采购业务)转2(广西电网)

招南方电网供应链(广西)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7日


,广西

标签: 招标项目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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