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舞美设计制作暨LED屏、灯光音响设备租赁等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舞台舞美设计制作暨LED屏、灯光音响设备租赁等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安市广播电视台
舞台舞美设计制作暨LED屏、灯光音响设备租赁等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广安市广播电视台拟对一活动项目舞台舞美设计制作暨LED屏、音响设备租赁等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特此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安市广播电视台一活动项目舞台舞美设计制作暨LED屏、音响设备租赁等服务项目
二、项目限价:9万元内(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内容
(一)实施时间:按活动开展时间执行
(二)实施地点:邻水县
(三)实施要求:
1.类别、需求及数量:
序号 | 类别 | 要求 | 数量(≧) |
1 | LED大屏、舞台 | P3主屏(户外高清P3LED屏幕14m×6m 箱体尺寸500×500mm,刷新频率大于3840,单块屏幕像素128×128,亮度大于4000CD,灰度等级大于等于平米******,可视角度 H :160v:140) | 84平方米 |
主屏网架(18×6.5×4米) | 468立方米 | ||
P3副屏(户外高清P3LED屏幕5m×2.5m×2个 箱体尺寸500×500mm,刷新频率大于3840,单块屏幕像素128×128,亮度大于4000CD,灰度等级大于等于平米******,可视角度 H :160v:140) | 25平方米 | ||
耳屏网架(2×5×2米) | 20立方米 | ||
主屏及耳屏美化 | 1项 | ||
P3台口屏(户外高清P3LED屏幕12m×1m 箱体尺寸500×500mm,刷新频率大于3840,单块屏幕像素128×128,亮度大于4000CD,灰度等级大于等于平米******,可视角度 H :160v:140) | 12平方米 | ||
舞台(18×8×0.8米) | 144平方米 | ||
舞台地毯(加厚绒布地毯) | 200平方米 | ||
梯步(桁架+木工板制作3m长) | 2套 | ||
梯步(桁架+木工板制作1.2m长) | 2套 | ||
2 | 音响 | 线阵系列主音箱 频率响应70 Hz-16 kHz (土3 dB )60 Hz 、 标称指向性(-6dB)100°( H )垂直可调,灵敏度 (@1W/1m) HF / LF :112 dB SPL /96 dB SPL 扬声器功率 HF / LF :80W/800W 阻抗 HF / LF :16/16 ohm 最大声压级 HF :131dB/137 dB | 8只 |
线阵系列超低音音箱 频率响应40 Hz-160 Hz (土3 dB )60 Hz | 4只 | ||
线阵系列返听音箱 频率响应40 Hz-18 kHz (土3 dB )60 Hz | 4只 | ||
36路专业数字调音台 | 1台 | ||
数字功率放大器 | 1台 | ||
数字效果器 | 1台 | ||
数字处理器 | 1台 | ||
音频图示均衡器 | 1台 | ||
电源管理时序器 | 1台 | ||
音乐笔记本电脑 | 1台 | ||
音频音箱连接线 | 1套 | ||
专业功放 | 4台 | ||
3 | 话筒 | 无线手持话筒 频率600——800MHZ | 10只 |
立式话筒 频率600——800MHZ | 1只 | ||
4 | 其它 | 门头(12×6.5×1.4米桁架+黑白喷绘+KT板造型) | 1个 |
路引桁架(4×3m桁架+黑白喷绘) | 2套 | ||
展位(3×3米桁架屋+喷绘+桌椅) | 20个 | ||
桌子(含桌布) | 20张 | ||
宴会椅(含椅套) | 460把 | ||
道旗 | 20面 | ||
节目单 | 460份 | ||
嘉宾证、工作证、桌牌等 | 1项 | ||
照片直播 | 1项 | ||
屏控师、音控师 | 1项 |
2.投标人应根据现场场地及观众人数配置相应的LED屏及音响设备,包含但不限于P3户外高清大屏、主音箱、超低音箱、舞台返听音箱、话筒以及LED屏、音响安装使用的相关配套设施等内容。
(1)舞美制作:投标人根据场地实际情况进行舞台舞美制作布置。
(2)效果要求:LED屏幕清晰、明亮、无坏点。舞美整体效果大气磅礴,体现时代特色,符合主题且富有艺术感。音响效果清晰,满足广播电视播出需求。
(3)质量要求:舞美设备及材料符合国家的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标准和要求。强化施工安全保障,行为规范,确保舞美结构稳固,质量优良。排练及正式活动期间,须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服务,满足使用效果。投标人须保证设备租赁期间的正常使用,严禁因设备出现故障影响活动正常进行。
(4)安装及拆除:投标人在采购人的指导下,按照具体场地和主办单位的要求,开展其设计、制作、安装和布置等工作。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段进行拆除,供应商在安装及拆除时,不得损坏场地内原有设施设备,若有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5)履约时间:活动舞台舞美、LED屏、音响、展位搭建调试时间由采购人提前告知,可看现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本公告联系人。成交人于活动前2天交付验收,活动结束后1天内拆除完毕。
(6)安全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对此次活动的安全责任事故负全部责任。若成为成交供应商,须负责所有安装、施工、技术人员的人身安全,同时对所有因安装、搭建、施工等原因造成的工作人员、观众伤亡事故负完全责任。
(7)违约责任:投标人须作出承诺,一旦在活动期间出现重大差错,采购人有权扣除部分服务费用。
(8)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重大社会活动或事件等特殊原因致使本次活动取消或无法按期举行的,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注:投标人须对以上8项具体要求提供书面承诺书,否则按无效处理。
五、报名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时间:自2024年9月28日至2024年9月30日9:30。
(二)地点:广安市融媒体中心
(三)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136*****904
(四)公告方式:本公告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guang-an.gov.cn)发布。
注意:
1.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
六、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时提供),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提供)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八)供应商项目服务经验丰富,提供不低于2个类似项目服务合同或成交通知书。
特别说明: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费用及付款方式
供应商报价为整个服务项目所有费用,采购人不会支付供应商提出的其他任何费用。活动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9月30日9:30
地点:广安市融媒体中心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广安市广播电视台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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