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电监护仪、医用诊疗车采购项目年度采购招标公告

心电监护仪、医用诊疗车采购项目年度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心电监护仪、医用诊疗车采购项目年度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8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87-2412GZG*****

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心电监护仪、医用诊疗车采购项目年度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心电监护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心电监护仪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已采购金额累计达到本采购包预算金额即合同终止,采购人每次发送订单后30天到货。

采购包2(医用诊疗车):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医用诊疗车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已采购金额累计达到本采购包预算金额即合同终止,采购人每次发送订单后30天到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心电监护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2(医用诊疗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心电监护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采购包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采购包投标(响应)。 提供《投标函》。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 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医用诊疗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采购包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采购包投标(响应)。 提供《投标函》。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27日 至 2024年10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8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 址:广州市多宝路63号

联系方式: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538号达信大厦17楼1708

联系方式: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 话:020-********

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7日


标签: 心电监护 诊疗车 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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