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策勒县博斯坦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一期)已由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和发改项目【2024】7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策勒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策勒县博斯坦乡境内
2.项目规模:防渗改建干渠3条20.63千米,其中快克布拉克引水干渠18千米、拉哈水库进水渠1.27千米、拉哈水库放水渠1.36千米。配套改造渠系建筑物59座,其中新建陡坡34座、沉砂条渠1座,改建过洪建筑物9座、节制分水闸2座、交通桥2座、分水闸2座、陡坡1座,维修跨河渡槽2座、进水廊道1座,保留交通桥3座、水闸2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 策勒县博斯坦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一期)第一(施工)标段 | 270 | 本标段施工图所含全部施工内容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
| 策勒县博斯坦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一期)第二(信息化)标段 | 270 | 博斯坦灌区信息化工程建设,新建灌区管理业务应用系统;县级平台接入及上级共享平台接口预留;灌区干渠、支渠流量系统建设;闸门自动化建设;乡镇信息中心完善;信息数据存储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包含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
| 策勒县博斯坦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一期)第三(监理)标段 | 270 | 对本项目施工标段及质量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
| 策勒县博斯坦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一期)第四(信息化监理)标段 | 270 | 对本项目信息化标段及质量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 |
| 策勒县博斯坦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一期)第五(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 | 270 | 对本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包括工程量审核、预(结)算审计、投资控制、合同履行、工程竣工财务结决算等全过程跟踪审计。 |
| 策勒县博斯坦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一期)第六(二检)标段 | 270 | 对本项目施工及质量缺陷期的工程质量、原材料质量等进行二次检验检测。 |
| 策勒县博斯坦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一期)第七(三检)标段 | 270 | 对本项目施工及质量缺陷期的工程质量、原材料质量等进行三次检验检测。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业绩的企业。(2)信息化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近三年内有类似(自动化监测与控制、信息系统集成、软件研发等水利信息化建设相关)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监理标段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监理能力。(4)信息化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具有信息化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工作的能力。(5)跟踪审计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能力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近五年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审计能力。(6)检测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测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担任项目经理的经历。(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水利工程)及以上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监理标段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有类似项目工程监理经验,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中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4)信息化监理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注册,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格证,具有自动化信息系统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在近五年内具有自动化信息系统建设的监理业绩。(5)跟踪审计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行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五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及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6)检测标段项目负责人须具有5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检测相关工作经历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新水办[2023]389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6)本项目除跟踪审计标段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造价经营范围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能力。接受联合体(工程造价+会计师事务所)投标,联合体必须以造价咨询单位为牵头单位,不得超过两个。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如1家单位投标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所有资质及要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02日至2024年10月23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 10:30
2.递交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
*****.199:8081/TPBider/递交加密投标文件(检测标段开标现场提供纸质版文件及电子版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3日 10:30
2.开标方式:检测标段线下纸质开标,其余标段不见面电子开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水利厅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地区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策勒县水管总站 | 招标代理机构:策勒禾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策勒县玛合玛勒南路51号 |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策勒县英巴扎西路加麦社区对面族文化一条街小区1幢A-86号商铺 |
联 系 人:麦提亚森·麦麦提敏 | 联 系 人:杨航 |
电 话:0903-******* | 电 话: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