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乌苏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四标段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塔城地区乌苏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四标段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塔城地区乌苏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四标段(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本 塔城地区乌苏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四标段(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文号:备案证编码:******)已由乌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乌苏市融兴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2.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2平方米,新建保障性住房500 户,配套相关附属工程。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052*********001
标段(包)名称: 塔城地区乌苏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四标段(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规划用地面积8738.43㎡,新建住宅楼5栋,1#、2#、3#、4#、5#住宅地上5层;住宅建筑高度:15.55m(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顶);设备管理用房1栋,地上1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5.05m(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顶);成品值班室1栋,地上1层。总建筑面积5983.85㎡;绿化面积3525.94㎡。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协助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总工期: 427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 1.2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①[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资质;②[设计]建筑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③[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 1.3施工资质须满足: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6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经理与下载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项目经理必须一致; 2.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投标其他条件:3.1施工负责人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经理与下载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项目经理必须一致; 3.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师(若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3.3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需满足以上财务要求)(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5拟派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中施工技术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检查员1人、资料员1人,配备齐全;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 3.6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牵头单位下载; 3.7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3.8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9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且项目班组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3.10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8日到 2024年10月21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10:0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0:00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方式
3.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苏市融兴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汇恒百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乌苏市南苑街道振兴路社区塔城路北路184-302号(交警大队东侧)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福升华国际建材城2-206二层
联 系 人:郝荣辉 联 系 人:蒲保坤、杨学兵
电 话:135*****618 电 话:099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com
2024年09月27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障性租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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