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包铁路兴和西站至十八台站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第二批次二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唐包铁路兴和西站至十八台站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第二批次二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唐包铁路兴和西站至十八台站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

第二批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TWZ2024-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包铁路兴和西站至十八台站扩能改造工程已由国铁集团关于唐包铁路兴和西站至十八台站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3〕511号)批准建设。项目出资人为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为代建单位,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招标公告附表中所列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唐包铁路兴和西站至十八台站扩能改造工程增开平地泉站,新建到发线6条,其中上行2条,下行4条,到发线有效长满足1700米;到发线南侧新建C80货车整备线2条、存车线4条、临修线2条及配套牵出线,预留转车盘线引出条件,临修线上设两线库1座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兴和西站新建上行到发线2条,下行到发线1条,到发线有效长满足1700米:拆除中间站台1座,拆除并还建基本站台1座,还建货场走行线1条。十八台站至葫芦站区间K734+500处移设电分相。项目投资估算7.6亿元,项目建设工期1年。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建管甲供物资包含本次招标的建管甲供物资品类、数量、包件号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制造商及代理商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同一品牌的设备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投标。否则,所有投标均被否决。代理商投标须出具设备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3.3.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企业目前不处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本公司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说明和承诺并加盖公章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在今后查询中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2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手册下载”。

5.3技术咨询

各投标人在使用专业工程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致电咨询。 软件公司技术支持电话(专业工程):**********、0471-*******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项目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6.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 9 时 30 分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3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开标(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0471-*******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28号呼铁局北门

邮 编:******

联 系 人: 赵宇

电 话: 185*****329

电子邮箱:ggsjhb@126.com

10. 其他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公告前附表.pdf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0471-,内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甲供物资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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