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声环境自动监测站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伊犁州声环境自动监测站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伊犁州声环境自动监测站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4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KZB-YL2024-024

项目名称:伊犁州声环境自动监测站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伊犁州声环境自动监测站系统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噪声自动监测站7套(包含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气象监测单元、视频监控单元、车流量监测单元、声源类型识别及声源方向定位单元及LED显示屏),备机2套,质控比对用声级计4套,户外监测箱4套,多频点声校准器2套,含噪声自动监测监控平台系统1套,另包含1年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 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 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 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 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 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 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 为其价格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 30 分钟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 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 //www.zcygov.cn)不见面 开标系统完成远程解密、 提疑澄清、 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 锁 ”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 因 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 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默认自动放弃;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 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供应商需将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提供给采购代理 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上传、解密。(友情提示:供应商 编制标书的 CA 需与解密 CA 保持一致)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市分局

地 址:伊宁市

联系方式: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嘉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

联系方式:155*****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毅飞

电 话:155*****937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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