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里镇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公开遴选公告

标里镇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公开遴选公告

为有效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效率,根据各村委托及上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标里镇2024年秋季、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实施主体。

一、项目简介

标里镇共有16个行政村,耕地*****亩,本次遴选实施主体主要是全镇2024年秋季玉米秸秆打捆收储综合利用以及2025年午季小麦秸秆打捆收储综合利用,在因天气等特殊情况下不能完成项目任务时另行补充规定。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采取自愿申报和竞争性选择相结合的方式,遴选一批基础条件好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秸秆综合利用的形式主要是秸秆打捆离田,作业流程主要包括:人工或机械收获—机械化秸秆捡拾打捆—拉运离田—秸秆收储—利用。通过打捆离田的方式,实现农作物秸秆的有效收集,提高秸秆的利用率,减少浪费及秸秆焚烧和露天堆放对环境的污染,为农民提供秸秆处理的便捷方式,解决秸秆收集利用环节的瓶颈问题。

)遴选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1.实施主体须是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管理规范,有对公账号,企业信用信息或个人征信公示系统中,未列入经营异常。

2.实施主体收储、利用农作物秸秆,应当具备机械化作业收集农作物秸秆,应当对打捆机械设备安装智能终端设备(具备作业时间、位置定位、作业面积等记录功能)。

3.单个项目实施主体应具备每季至少作业*****亩的能力。

(三)申报材料

1.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见附件)

2. 主体(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对照遴选条件的要求,提供证明工作能力及工作业绩等的佐证资料。

三、相关要求

1.项目实施主体一旦确定,将同时履行我镇2024年秋季、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综合利用义务,具体实施规模、保证金缴纳、违约责任等将在合同签订时进一步约定。

2.项目实施主体要配合镇政府对于机场等特殊地点周边秸秆综合利用的调度和安排。

3.实施主体同等条件下以有小麦及玉米打捆离田经验者优先。

四、遴选方式及程序

(一)遴选方式:公开遴选。

(二)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标里镇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2主体申报:申报主体按照遴选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镇政府提交申报材料及真实有效的证照原件或复印件等相关文件资料。

3.审核公示:由镇对上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初选结果在标里镇政府网站公示3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最终确定实施主体。

4.申报要求:申报主体须符合我镇相关发展规划和有关文件要求,申报主体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申报主体资格:

(1)申报单位不具备申报要求规定资格或条件的;

(2)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申报的;

(3)申报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存在虚假、欺瞒情况的;

(4)具有其他不宜申报情形的。

四、申报时间及地址

(一)申报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9月29日。

(二)报送地址:标里镇政府农综站或标里镇人民政府,电话0558-*******138*****996

标里镇秸秆收储综合利用实施主体申报书

主体名称

主体地址

主体属性

1.企业;2.合作社3.家庭农场 4.其他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申报类型

秸秆饲料收储利用

秸秆收储场地

面积 m2

用途:1.加工 2.贮存 3.中转

场地详细地址

申报单位概况

(包括成立时间、占地面积、诚信情况、现有设备种类、型号、数量、作业能力;养殖规模,年牲畜出栏量,现存栏量、秸秆来源,周边秸秆资源量等年利用秸秆能力及辐射乡镇等)

申报单位意见

本单位及本人对本单位申报文本所填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

申报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作物秸秆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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