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西固污水厂再生水利用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西固污水厂再生水利用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兰州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西固污水厂再生水利用工
程勘察招标公告

兰州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西固污水厂再生水利用工程已由兰州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西发改发 [2016]289 号文批准建设,该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甘肃商建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城市发展投
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
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招 标 人: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兰州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西固污水厂再生水利用
工程勘察
3、建设地点:兰州市西固区污水厂内
4、工程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 85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71.28
平方米,工程设计再生水供水规模 4 万吨/日,其中工业再生水 3.9 万
吨/日,绿化再生水 0.1 万吨/日。主要在西固区污水厂建设取水井、
紫外线消毒池,调节池,泵房及配电室,大唐热电厂供水管道敷设
DN500 的管道 4.9 公里、南滨河路绿化供水管道敷设 DN225 的管道
1.4 公里。
5、资金来源:专项资金及企业自筹。
6、总投资:3731.21 万元
7、标段划分:勘察一个标段 8、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16 年 10 月 2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6 年 11 月 3 日
计划总工期:15 日历天
9、招标内容:
本项目范围内的岩土工程(初勘、详勘、编制勘察报告、提供成
果文件及后续配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
程勘察甲级资质;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2 年-2014 年度或 2013 年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社会信誉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4、投标人近三年(2013 年 9 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
5、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
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需提供近三个月
2016 年 4 月—2016 年 6 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6、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
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无财产冻结及未被法院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设【2016】5 号文要求进行进甘信息登记;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及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 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lzggzyjy.cn/),按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企业网上报
名操作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报名起止时间:2016 年 9 月 27 日—2016 年 10 月 1 日,联系
电话:****-*******
2、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2016 年 9 月 27 日—2016 年 10 月 1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7 日 14 时 00 分,
地点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二楼第三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通
渭路 127 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
理。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
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至开标现场,否则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兰州建投集团 208 室
联 系 人:施茂珍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商建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 20 号 13 楼
联 系 人:任克奇
联系电话:136*****434
3、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委托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


2016 年 9 月 14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勘察 水利 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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