茹河流域湿地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茹河流域湿地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茹河流域湿地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茹河流域湿地生态修复项目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茹河流域湿地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2024】1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自然资源局,估算投资1609.62万元,建设资金来自黄河流域六盘山生态功能区(宁夏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阳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茹河流域湿地生态修复项目

2.2建设地点:彭阳县茹河流域,涉及城阳乡、白阳镇及古城镇3个乡镇。

2.3建设规模:

(一)建设规模

以茹河河道为轴线,河道生态治理为轴线,河道生态修复为中心,向两岸山体辐射,治理区面积157.97公顷。

(二)建设内容

1、一期工程(1)谷坊工程:布置店洼水库上游北侧山洪沟的支毛沟柳谷坊60座。(2)沟头治理工程:对城阳乡沟圈村王咀组1处沟头进行治理,在现状排水陡坡坡脚段新建陡坡跌水1座,跌水长度15m,跌水后接浆砌石梯形明渠10m,明渠接5mx5m格宾护坦。(3)生态治理工程:本次规划在茹河磨箕河段,对茹河南岸高陡边坡及河道护岸进行整治,整治滑塌山体4.48h㎡,其中坡脚生态袋防护0.36h㎡、5m马道以下坡面植树造林种草1.78h㎡、马道上造林0.54h㎡、5m马道以上坡面植树造林种草1.8h㎡;新增格宾护岸砌护429m;岸坡生态修复1.348km、修复面积2.296h㎡。(4)生态修复工程:修复湿地3处,总面积13.03h㎡(195.26亩),其中1湿地修复面积8.96h㎡、2湿地修复面积1.02h㎡、3湿地修复面积3.05h㎡。

2、二期工程 提升改造巡护路6.147km;对迺河水库至城阳乡段11座影响交通安全的过水路面进行翻建维修。

2.4计划工期:

茹河流域湿地生态修复项目一标段:270 日历天(注:一标段为本项目一期共工程)

茹河流域湿地生态修复项目二标段:270日历天(注:二标段为本项目二期工程)

茹河流域湿地生态修复项目监理:420日历天(注:一标段至二标段的全过程监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施工共计2个标段,监理共划分为1个标段。

分别为:茹河流域湿地生态修复项目一标段、茹河流域湿地生态修复项目二标段、茹河流域湿地生态修复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3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招标、投标、评标活动。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8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0日23时59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 /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1)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2)保函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或递交纸质保函(保单)。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5 其它:

1.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投标人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按1号键。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

2.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

一标段、二标段:中标合同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银行汇票、转账、银行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担保函。)

监理:不要求履约保证金。

5.3 开标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IE11版本)或360极速浏览器打开宁夏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具体网址见投标人须知第9.2条)系统登录页面,以CA锁登录;在距开标时间前1个小时内完成网上在线签到,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5.4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使用实际制作标书的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以CA锁解密。

各投标人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或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继续开标。

5.5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二期系统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操作说明:请投标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观看《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培训视屏》,尽快熟悉新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 0951-***************** 寻求帮助。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2日09时00分,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模式”、采用“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单位悉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阳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固原市彭阳县

    联系人:杨世铎、孙涛

    联系电话:0954-*******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鑫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泰合公寓B区1207室

    联系人:杨兰

    联系电话:131*****786


    宁夏正鑫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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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湿地生态修复 监理招标 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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