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沙畈乡大角坞村道路硬化及防洪坝工程招标公告
婺城区沙畈乡大角坞村道路硬化及防洪坝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婺城区沙畈乡大角坞村道路硬化及防洪坝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工程内容为婺城区沙畈乡大角坞村道路硬化及防洪坝工程,包括防洪坝及坝上道路等工程,造价约49万元;
2.2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沙畈乡大角坞村;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2、3.3、3.4 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4.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以社保盖章的社保明细表为准),临时建造师证书已办理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注册执业证书”或已办理延期注册证明的;
4.4 安全生产许可证;
4.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4.6按本公告第3.2、3.3、3.4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4.7根据浙水建〔2013〕31号文规定,应在投标报名前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布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相关信息,并符合《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登记和发布管理办法(暂行)》规定。
5、报名附加条件:报名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与开标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要一致。
6、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7、报名时间:2016年9月29日~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8、报名地点:金华市婺城区沙畈乡人民政府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婺城区沙畈乡大角坞村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浙江九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沙畈乡大角坞村 地址:金华市环球商务大厦1幢B座501室
联系人: 张桂文 联系人:杨卫明
联系电话:159*****168 联系电话:158*****166
2016年9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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