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保山公路局 2024 年部分养护专项工程竣工决(结)算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ZZB-23034-2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保山公路局 2024 年部分养护专项工程竣工决(结)算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4.25 万元,招标人为保山公路局。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保山公路局(机关)、腾冲公路分局、龙陵公路分局所负责的 2024 年部分养护
专项工程竣工决(结)算审计服务,并分别按项目出具审计报告(含工程结算审核资料与财
务决算审计资料合订)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保山公路局 2024 年部分养护专项工程竣工决(结)算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保山公路局 2024 年部分养护专项工程竣工决(结)算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获得法人(其他组织)授权并
由法人(其他组织)承诺承担责任(分支机构须提供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分支机构
为其代理全权代表法人(其他组织)参加投标证明文件及承担任何责任的承诺书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年度经会计师事务
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申请人若为事
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若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设备、人员配置等证明
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01 月至今(税款所属时期)
任意 3 个月的缴税证明及 2024 年 0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
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的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申请
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说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查询时间为本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没有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
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3)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磋商小组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
大影响;
(5)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响
应均无效。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2)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
的造价工程师(交通工程、土建、安装专业)注册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甲级公路工程造
价人员资格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保山公路局四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湾子社区东湖荷映小
区梨花路 38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保山公路局四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湾子社区东湖荷映小
区梨花路 38 号)
七、其他
保山公路局 2024 年部分养护专项工程竣工决(结)算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上级部门预算下达情况及保山公路局 2024 年内部审计的工作安排。现对保山公路局
2024 年部分养护专项工程竣工决(结)算审计服务采购,采用统采分签方式进行公开竞争
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保山公路局 2024 年部分养护专项工程竣工决(结)算审计服务。
1.2 采购人:保山公路局、腾冲公路分局、龙陵公路分局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
保山公路局 2024 年部分养护专项工程分别为:保山公路局(机关)负责设施的 S241 腾冲-
猴桥公路 K47+000-K57+756 段及中缅友谊隧道日常养护项目;龙陵公路分局负责实施的龙陵
公路分局 2024 年普通国道危旧桥梁改造项目、龙陵公路分局 2024 年公路安全提升工程项目;
腾冲公路分局负责实施的保山公路局腾冲公路分局 G556 镇安-瑞丽公路 K101+644 囊烟新桥
危旧桥梁改造工程、保山公路局腾冲公路分局普通国省道干线 G219 喀纳斯-东兴公路安全
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保山公路局腾冲公路分局普通国省道干线 G556 镇安-瑞丽公路安全
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1.5 采购内容:采购一家服务单位,为保山公路局(机关)、腾冲公路分局、龙陵公路分局
所负责的 2024 年部分养护专项工程竣工决(结)算审计服务,并分别按项目出具审计报告(含
工程结算审核资料与财务决算审计资料合订),具体内容详见 第五章采购需求。
1.6 采购最高投标限价:14.25 万元,其中:保山公路局机关 1.29 万元、腾冲公路分局 7.62
万元、龙陵公路分局 5.34 万元。
1.7 标段划分:保山公路局 2024 年部分养护专项工程竣工决(结)算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
划分为 1 个标段。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服务范围:
对保山公路局 2024 年部分养护专项工程竣工决(结)算审计,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从资
金管理、采购招标、合同管理、资金支付、会计核算、竣工决算等方面提供服务。
2.2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保山公路局(机关)、龙陵公路分局的项目审计工作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前全部完成;腾冲公路分局的项目审计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前全部完成。
2.3 项目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腾冲市、龙陵县境内。
2.4 质量要求: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须按国家规定进行审计,准确发
表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获得法人(其他组织)授权并
由法人(其他组织)承诺承担责任(分支机构须提供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分支机构
为其代理全权代表法人(其他组织)参加投标证明文件及承担任何责任的承诺书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年度经会计师事务
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申请人若为事
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若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设备、人员配置等证明
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01 月至今(税款所属时期)
任意 3 个月的缴税证明及 2024 年 0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
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的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申请
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说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查询时间为本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没有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
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3)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磋商小组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
大影响;
(5)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响
应均无效。
3.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2)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
的造价工程师(交通工程、土建、安装专业)注册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甲级公路工程造
价人员资格证书。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9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
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
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箱 372041908@qq.com 报名并
领取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16 日下午 15:00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
保山公路局四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湾子社区东湖荷映小区梨花路 38 号)。
5.2 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磋商活动,磋商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6 日
下午 15:00 时,与每一位供应商进行磋商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磋商地点为:保山公路局
四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湾子社区东湖荷映小区梨花路 38 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
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保山公路局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湾子社区东湖荷映小区梨花路 38 号保山公路局
联系人:董工
电 话:0875-223429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 433 号博园世家 41 幢 201 室
邮 编:650224
联 系 人:谢工
电 话:0871-63395135
传 真:0871-65015383
电子邮箱:372041908@qq.com
2024 年 9 月 27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保山公路局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山公路局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湾子社区东湖荷映小区梨花路 38 号保山公路局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0875-22342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白龙路 433 号 41 幢 201 室
联 系 人: 谢工
电 话: 0871-63395135
电子邮件: 37204190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