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序号 |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1 | 资质等级 | 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企业业绩 | 近5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下同)内曾独立完成过1个专业VI设计服务项目。 |
3 | 主要人员 | 项目负责人(1名):近5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担任过1个“专业VI设计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专业VI设计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
告
(招标编号:ZZHW2LN-2024-2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专业VI设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49万元,招标人为辽宁
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专业VI设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专业VI设计服务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7日 09时30分到2024年09月30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68号中海环宇
城写字楼10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68号中海环宇
城写字楼1002室)
七、其他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4-8236410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 邓先生、刘先生
电 话: 024-88325378
电子邮件: zzhwzh01@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专业VI设计服务项
目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专业VI设计服务项目
,采购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
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品牌标识在公司各应用场景的设置和使用管理,细化应用场景,
规范使用方式,做好集团品牌标识的推广应用,助力打造良好的品牌形象,拟实施2024
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专业VI设计服务项目。
2.2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范围包括: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专业VI设计服务
项目(包括但不限于VI基础识别、VI应用识别等)。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3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60日历天(项目周期分为调研阶段、论证设计阶段、交付验收阶段)。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1
2
3
资质
等级
企业
业绩
主要
人员
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近5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下同)
内曾独立完成过1个专业VI设计服务项目。
项目负责人(1名):近5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担任过1个“专业VI设计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
负责人)。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供应商。
3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供应商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将下述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形成下述(1)~(6)个单
独文件,直接作为邮件附件,不需汇总成压缩包,邮件主题命名为:“VI设计服务项目+单
位名称”】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采购代理zzhwzh01@126.com邮
箱,并电话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获取采购文件:
(1)填写完整的Word版《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供应商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
的表格,下载链接为https://www.aliyundrive.com/s/B5x5fewBtcp,下条(5)中的《授权委托
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2)《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章,Pdf格式);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信息)”的查
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影印件;企业基本账户
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Pdf
格式);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授
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5)“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
供应商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证明
材料应体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
章或电子印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6)询比资料费用支付凭证(银行电子回单,Pdf格式)。
4
4.2采购文件售价 500
元,一律采用现金(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必须由供应商单位账户一次性支付,逾
期不售,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 名: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北京月坛支行
账 号:11001020500059085940
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ZZHW2LN-2024-202+单位名称)。
4.3供应商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
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采购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
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8 日 13 时 3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13:00 时至 13:30 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68号中海环宇城写字楼1002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
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评审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
布。
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采购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联 系 人:李先生
5
电 话:024-82364101
采购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邓先生、刘先生
电 话:024-88325378
电子邮件:zzhwzh01@126.com
6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