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齐齐哈尔分行档案库房结构补强及装修改造(消防工程)项
目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DXGC(YQ)2024-0029)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齐齐哈尔分行档案库房结构补强及装修改造(消防工程)项目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1.772953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齐齐哈尔分行档案库房结构补强及装修改造(消防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齐齐哈尔分行档案库房结构补强及装修改造(消防工程)项
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齐齐哈尔分行档案库房结构补强及装修改造(消防工程)项
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邀请书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邀请书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梅路恒大御景湾二期 F2 栋 1-3 层 1 号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梅路恒大御景湾二期 F2 栋 1-3 层 1 号二楼
七、其他
致:各邀请投标单位
1.招标条件
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齐齐哈尔分行档案库房结构补强及装修改造(消防工程)项目已由相关
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嵩山街东侧,中汇城商贸广场一期 B 区 12 栋商服楼 1-22
号;
2.2 建设规模:齐齐哈尔分行档案库房结构补强及装修改造(消防工程);
2.3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起 60 日内完工;
2.4 招标范围:按照改造要求、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对齐齐哈尔分行档案库房结构补强及
装修改造(消防工程);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招标控制价:717729.53 元;
2.7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
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其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 3 个月(2024 年 7 月-2024 年 9 月)的养老保
险记录。
3.4、项目其他管理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工长)1 人、质量员(质量检查
员)1 人、安全员 1 人,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C 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并提供以上人员在
本单位缴纳的连续 3 个月(2024 年 7 月-2024 年 9 月)的养老保险记录。
3.5、具有足够的生产规模及能力。本项目要求不低于 (建筑业) 行业 (小型)规模企业,
具体要求为: (300 万元≤营业收入<6000 万元,300 万元≤资产总额<5000 万元)。(注:
以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中的审计内容为准)。
3.6、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3.7、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
秘密等事件且未被纳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承诺)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
(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承诺)
3.9、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承诺)
3.10、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11、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
险的证明。
3.12、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 (齐齐哈尔分行本部) 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承
诺)
3.13、投标人应具备工行 (齐齐哈尔分行本部) 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承诺)
3.14、投标人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
3.1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3 年(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
事实,工行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3.1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
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供
应商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工行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3.17、投标人投标期间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依据“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
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工行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3.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确认
被邀请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内
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确认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将“报名表及报名费汇款截图”发送至
dongxinzhaobiao002@163.com 邮箱,并电话联系 15945616121 获取招标文件,邮件请备注公
司全称及联系方式,报名时间:2024 年 9 月 28 日 9:00 时至 2024 年 10 月 2 日 17:00 时;
5.2 招标文件费事宜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大写伍百元整(电汇)
(2)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农垦支行
账户名称: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500060119200056181
开户银行代码:102261001289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上午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梅路恒大御景湾二期 F2 栋 1-3 层 1 号二楼
6.2 投标人未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上午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梅路恒大御景湾二期 F2 栋 1-3 层 1 号二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龙华路 89 号
联 系 人:郑锐强
电 话:0452-258329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梅路恒大御景湾二期 F2 栋 1-3 层 01 号
联 系 人: 刘田
电 话: 15945616121
电子邮件: dongxinzhaobiao002@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