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零星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KDCG202402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零星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资金 0,招标人为辽宁科技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需求:包号:01 包服务内容:教学科研仪器维修:包括仪表,工控设备,
高低温培养,高温灭菌仪器、电子线路、化工实验教学仪器、数控仪器、实验台、材料试验
仪器的维修及保养,学校在用数量大约 1400 件,维修后保证功能完好,符合安全,达到使
用标准。根据每台设备维修的时长计工时费,维修工时费不超过 115 元/小时,每天 450 元
封顶。包号:02 包服务内容: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电子屏等通用设备维修:学校在
用数量大约 7000 件,维修后保证功能完好,符合安全,达到使用标准。根据每台设备维修
的时长计工时费,维修工时费不超过 35 元/小时,每天工时最多按 8 小时计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零星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零星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9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0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请在工作日时间内现场获取或在线领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
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 143 栋 3
层 S28、S29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 143 栋 3
层 S28、S29 号)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零星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
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 143 栋 2 层 S28、S29 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KDCG2024027
项目名称:零星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金额:01 包: 维修工时费不超过 115 元/小时,每天 450 元封顶。按实际维修情况
结算。
02 包: 维修工时费不超过 35 元/小时,每天工时最多按 8 小时计算。按实际
维修情况结算。
最高限价金额:01 包: 维修工时费不超过 115 元/小时,每天 450 元封顶。按实际维修情况
结算。
02 包: 维修工时费不超过 35 元/小时,每天工时最多按 8 小时计算。按实际
维修情况结算。
采购需求:
包号:01 包
服务内容:教学科研仪器维修:包括仪表,工控设备,高低温培养,高温灭菌仪器、电子线
路、化工实验教学仪器、数控仪器、实验台、材料试验仪器的维修及保养,学校在用数量大
约 1400 件,维修后保证功能完好,符合安全,达到使用标准。根据每台设备维修的时长计
工时费,维修工时费不超过 115 元/小时,每天 450 元封顶。
包号:02 包
服务内容: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电子屏等通用设备维修:学校在用数量大约 7000 件,
维修后保证功能完好,符合安全,达到使用标准。根据每台设备维修的时长计工时费,维修
工时费不超过 35 元/小时,每天工时最多按 8 小时计算。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2 个合同包,供应商兼投不兼中,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
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即日内开始履行服务,服务期 1 年,可根据服务质量进行续签,
合同一年一签,总服务年限最高不超过 3 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
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
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
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包号 01/02 包。(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
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在线领取时需提供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送至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lnghgcxmgl@163.com,并电话确认联系人:张莹莹,联系电话:0412-8801558 获取采购文
件,邮件主题“零星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邮件正文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
话、电子邮箱。 未发送材料并经电话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3、(1)响应文件可以接受邮寄,邮寄地址: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
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 143 栋 3 层 S28、S29 号),邮编:114000。收件人:张莹莹,联系电话:0412-
8801558,快递外包装上标注上投标项目编号。响应文件由任意快递公司送至指定的响应文件
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响应文件房间 24 小时
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开标当日应保证法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
提方式)答疑。
(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 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
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供
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供应商在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腾讯会议 APP 下载地
址: https://meeting.tencent.com/activities/index.html?fromSou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科技大学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 185 号
联 系 人:孙义权
电 话:0412-5928125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 143 栋 3 层 S28、S29 号
联 系 人: 张莹莹
电 话: 0412-8801558
电子邮件: lnghgcxm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