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大街北段、南广场、商埠地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更新项目-新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整治提升项目道路红线内工程和院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长春市人民大街北段、南广场、商埠地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更新项目-新民大街历
史文化街区整治提升项目道路红线内工程和院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0928-GC01-G)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人民大街北段、南广场、商埠地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新民大街历史文
化街区整治提升项目道路红线内工程和院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长发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人民大街北段、南厂广场、商埠地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更新项目-新民大街历
史文化街区整治提升项目道路红线内工程和院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1长春市人民大街北段、南广场、商地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更新项目新民大街历
史文化街区整治提升项目道路红线内工程和院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条件,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
能力: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
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
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
①.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
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廷续名单公告的镀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②,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
〔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
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③.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裁
图及网址,香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
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
师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
与拟建项日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
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工程总承包项日经理应无在建工程,不得
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自有人员)
3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指完成时间在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应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
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口业绩(投标人类似项日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
内的业锁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
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
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
业绩不子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锁不予认定,
不必网查)对涉密工程业绩的认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
绩认定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17)12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
力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1.如投标人在2024年1
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
方均须提供: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应为本工程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
业),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
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
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6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
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田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m,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
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赖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
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米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拟派的管理团队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会保晚,须提供2024年1月1
日至投标载止日之间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和招标公告发布
之日至投标裁止当日之间人员在企业养老保险库内的信息记录裁图,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日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9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站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载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mw.ggzyyth.jL.cn/EpointSS0(/menberLogin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08开标室
七、其他
长春市人民大街北段、南广场、商埠地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更新项目新民大街历史文化
街区整治提升项目道路红线内工程和院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240928-G001-G
1.招标条件
木招标项目长春市人民大街北段、南广场、商埠地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更新项目-新民大街历
史文化街区整治提升项目道路红线内工程和院落工程已进行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
登记,备案流水号为2023083122010003106191,招标人为长春市长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具备开展工程总承包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人民大街北段、南广场、商埠地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更新项目-新民大
街历史文化街区整治提升项目道路红线内工程和院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民大街道路红线内及沿线两侧院落整治工程,其中包含但
不限于市政道路、排水、绿化、建筑外立面修铺等工程:
2.3建设地点:东至新疆街,西到万宝街及新民大街西侧院落西侧围墙、南至新民广场、北
至解放大路:
2.4计划工期(1)设计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成(2)施工工期2024年10
月30日一2024年11月30日(以甲方具体实际要求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竣工图、施工工程交付和质量
保修等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及环保相关规范、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计划投资:174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条件,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
能力: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
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
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缓及以上资质随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
①.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己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物察、工程设计企业,
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②.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
(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
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圆.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
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
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
师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
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日经理或设计项日负责人或施工项日负责人或者项日总
监理工程师,然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不得
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自有人员),
3.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指完成时间在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应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
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投标人类似项日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
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
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
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
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子认定,不
必网查)对涉密工程业绩的认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
认定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17)12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市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1.如投标人在2024年1
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
方均须提供)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奉头人应为本工程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
业),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
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
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6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
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m,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m,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
表人、拟委任的项日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随犯罪行
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拟派的管理团队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2024年1月1
日至投标裁止日之间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脸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和招标公告发布
之日至投标截止当日之间人员在企业养老保验库内的信息记录截图,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
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8:/wm.ggzyyth..jL.cn/EpointSS0(/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否则投标无效。
4.2己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以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
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以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以,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m.g8zyyth.jl.cn/EpointSS0/men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
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mm,ggzyyth.jl.cn/EpointSS0/meberLogin)开展
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ggzyyth..jL,cn/EpointSS0/men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己获取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
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戴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m.ggzyyth..jL.cn/EpointSS0/meaberLogin)上传电子授标文件,逾期上传的
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08开标室。
5.3本项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会议号在开标时通过平台推送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
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政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
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
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
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
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
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购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
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
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
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
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仲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
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长发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与福祉大路交汇长发金融创新中心
联系人:李妮酮
联系电话:0431-81866826
代理机构名称:中高建项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万科翡翠学院61林101
联系人:王春雨、王伍鑫
电话:0431-81101867、18544111888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e1230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话:0431-88779829
部箱:ccjw88779829e163.com
邮编:1300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长发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与福祉大路交汇长发金融创新中心
联系人:李鲲鹏
电话:0431-8186682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万科翡翠学院61栋门市
联系人:王春雨
电话:0431-81101867
电子邮件:/
7
招标人或其相标代理内主要负青人(项用负黄人》.像欧经。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书
自管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