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燃料电池渣土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度燃料电池渣土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2024 年度燃料电池渣土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PC-2024-045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年度燃料电池渣土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80 万元,招标人为氢驰新能源(洛阳)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招标人 20 辆燃料电池渣土车提供 2024 年度车辆保险及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年度燃料电池渣土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 年度燃料电池渣土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保险属于特殊行业,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
的名义直接参与投标,同一保险集团下的集团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及上述公司的分支机构
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的许可证;
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在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子玄街交
叉口东宇大厦 1021 室)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
证明原件 1 份、加盖单位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子玄街交叉口东宇大厦 10 楼 1002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子玄街交叉口东宇大厦 10 楼 1002 室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 年度燃料电池渣土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氢驰新能源(洛阳)有限
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4 年度燃料电池渣土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2.2 服务地点:洛阳市涧西区。
2.3 服务期限:一年。
2.4 招标范围:为招标人 20 辆燃料电池渣土车提供 2024 年度车辆保险及服务。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保险属于特殊行业,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
司的名义直接参与投标,同一保险集团下的集团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及上述公司的分支机
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的许可证;
3.3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每日上午 9:00 时
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办公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子玄街交叉口东宇大厦 1021 室)持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 1 份、加盖单位公章的被授权人身
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子玄街交叉口东宇大厦 10 楼 1002 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氢驰新能源(洛阳)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379-61116807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高新区河洛路 202 号天元自贸港 11 号楼 8 楼
代理机构: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子玄街交叉口东宇大厦 1021 室
联 系 人:岳先生
电 话:16603795344
电子邮件:1820053349@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氢驰新能源(洛阳)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高新区河洛路 202 号天元自贸港 11 号楼 8 楼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379-611168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子玄街交叉口东宇大厦 1021 室
联 系 人: 岳先生
电 话: 16603795344
电子邮件: 182005334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车辆保险 燃料电池 渣土车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