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招租第二次招标公告
九龙坡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招租第二次招标公告
经我中心研究决定,拟将中梁山华岩镇华庆路9号5、6、7幢(劲旅丽景花园小区)住宅楼下商业门面和九龙坡区黄杨路98号商业1号、7号门面进行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物业概况及经营范围 (一)出租物业概况 1、中梁山华岩镇华庆路9号5幢附1号52.95㎡、2号73.71㎡、3号76.25㎡、4号84.03㎡(物业现状:1、2号门面之间隔墙打通曾经营过儿童游乐场;3、4号门面之间隔墙打通曾经营过餐饮);6幢附2号76.63㎡曾经营餐饮;7幢附5号224.84㎡曾经营餐饮。 2、黄杨路98号商业门面1号109.11㎡,7号105.59㎡;清水门面。 以上门面提供水、电,无燃气。 (二)出租物业经营范围: 1、中梁山华岩镇华庆路9号商业门面现经营项目较多,无特殊经营限制,竞租人可自行前往考察。 2、黄杨路98号商业门面因楼下经营农贸市场,禁止经营农副商品。 二、租赁期限 物业租赁期限为三年,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期限从物业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竞租方式 采取公开举牌竞租,有底价的增价竞租方式,报价最高者为竞租成功者,低于竞租底价的报价无效。 四、竞租底价(最低价) 1、中梁山华岩镇华庆路9号商业门面,竞租底价为27元/㎡/月。 2、黄杨路98号商业门面,竞租底价为45元/㎡/月。 以上门面租金按照成交价格后每年递增5%,租金采取先付后用,按每半年缴纳的方式(按建筑面积计算,此价格仅为房屋租赁价格,不含其它费用)。 五、公告发布 2016年9月27日-2016年10月11日,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物业租赁公告。公告发布期间,看房请致电:********。 六、报名时间、竞租时间及手续 (一)报名时间及竞租时间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2日上午14时起至15时止。 2.竞租时间:2016年10月12日15时。 (二)报名手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和个人均可参加竞租。 1.参加竞租的企业需提供:(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一份;(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法人代表或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法人代表或受委托人本人银行卡。 2.参加竞租的个人需提供:(1)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竞租者本人银行卡。 参加竞租者按以上规定的报名时间到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地址: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三村1号9幢1-1)办理竞租报名手续,缴纳竞租保证金。 七、竞租保证金缴纳 竞租保证金10000元,竞租人可参与任一门面竞租。缴纳方式:企业竞租者由法人代表或受委托人持本人银行卡(个人竞租者持本人银行卡)到区交易中心指定窗口POS机上刷银联卡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人因银行卡原因导致其不能完成正常竞租保证金缴纳,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八、现场竞租 1.竞租交易由招租人指定主持人和工作人员负责整场交易工作。 2.参加竞租交易人员凭报名手续领取竞租号牌,通过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资格认定后可进入交易室,参加竞租交易。 3.出租方代表按规定时间到场后进行竞租交易。 4.由主持人(或招租人)介绍物业基本情况,宣布竞租开始,竞租人以举牌并报价方式进行竞租,报价不能低于竞租底价,竞租人可多次报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1元/㎡/月,经主持人确认无人再次报价后,报价最高者中标。 5.竞租人可同时参与两个地点的每个门面的竞租。 6.如仅有一人参与竞租,则按竞租人的报价成交,低于竞租底价的报价无效。 特别提醒:竞租人一经报价,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或扰乱竞租现场秩序,否则竞租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九、竞租结果公示 竞租结束后在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公示竞租成功者及其报价,公示期3日。 十、成交方式 竞租结果公示时间结束且无异议后,招租人向竞租成功者发出经九龙坡区公管办审核盖章的成交确认书,竞租成功者凭成交确认书3日内与重庆市九龙坡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缴清相关费用。 十一、竞租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 (一)竞租成功者的竞租保证金在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和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其持合同原件及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一份)到区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退付手续,区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至竞租人帐户。 (二)其他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竞租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区交易中心退回至竞租人帐户。 十二、其他事项 如竞租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竞租成功者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确认书或未到重庆市九龙坡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处签订合同及缴纳相关费用,则视为其自动放弃本次竞租结果,其竞租保证金招租人将不予退还。对于情节恶劣或者给招租人造成较大损失的,招租人还应对其提出相关处理要求。 十三、注意事项 (一)竞租意向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招租(竞租)文件,竞租意向人可到现场踏勘竞租标的物。报名一经受理,即视为竞租人对竞租文件及竞租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竞租物业严禁转租,承租方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转租,或与其他个人、公司进行联营、合伙等非承租方独自经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有权收回租赁房屋,并不予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和已付租金。 (三)租金采取先付后用,按半年支付的原则,并且需缴纳3个月房屋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四)潜在竞租人对招租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竞租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租人。招租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否则视为对招租文件无异议。 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联系人:,电话:******** 招租人名称:重庆市九龙坡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 |
标签: 招租 土地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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