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水口山镇城市综合治理项目——市政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常宁市水口山镇城市综合治理项目——市政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常宁市水口山镇城市综合治理项目——市政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的委托,对常宁市水口山镇城市综合治理项目——市政工程(项目名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常宁市水口山镇城市综合治理项目——市政工程

2、采购代理机构编号:LYZB-HY-********

3、采购项目预算:*******.21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内容: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技术

服务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21

常宁市水口山镇城市综合治理项目——市政工程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1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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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衡阳”(www.credit.hengyang.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2024年09 月27 日至2024年10 月10 日,每日工作时间8:00~17:30,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常宁市市政府广场东侧A28区6楼)领取磋商文件。

、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 月15 日09 时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10 月15 日09 时00 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常宁市市政府广场东侧A28区6楼)。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相关文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常宁市宜阳街道青阳北路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138*****998

招标代理: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常宁市市政府广场东侧A28区6楼

联 系 人:詹女士

电话:0734-*******


相关附件: 磋商公告.pdf

标签: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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