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全过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辽中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全过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辽中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全过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中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全过程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辽中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全过程技术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是以系统性解决辽中区水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近远结合的原则,同步推进辽中区畜禽养殖污染和黑臭水体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和全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通过科学设计顶层总体方案、精细化指导重点工程实施、构建完善的环境监管体系,为辽中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科学化设计、系统化治理和精细化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支撑辽中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成效和水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和稳定达标。

二、服务内容

围绕水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编制、项目实施过程跟踪技术指导、协助提升监管能力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做好辽中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全过程技术服务。重点开展以下服务工作:

(1)编制水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针对各要素污染源等开展系统的排查诊断,对全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分析识别,编制辽中区生态环境重点污染源排放清单和分布图。构建污染源与水质的响应关系,解析制约水生态环境改善的关键因素,科学制定辽中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因地制宜制定重点任务,提出工程措施,科学构建辽中区生态环境整治保障机制,编制《辽中区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

(2)重点项目实施过程跟踪技术指导。对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工程开展跟踪技术评估,结合区域水环境质量分析与水环境形势分析,指导工程项目科学有序实施,提出技术性建议。开展辽中区生态环境治理亮点工程的策划与宣传,指导项目包装并为项目申报提供技术服务。开展“技术河长”服务,编制重点水体“一河一档”技术报告,技术指导辽中区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监测评估、方案制定等工作。

(3)协助开展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结合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制定辽中区水环境监管技术方案,指导辽中区水环境监管系统构建,提升水环境监管高效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并协助开展辽中区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包装。

三、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完成《辽中区水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及其附件材料的编制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日内完成剩余服务内容和成果文件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沈阳市辽中区

3.付款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

(2)完成《辽中区水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及其附件材料的编制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之日起10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3)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及成果文件,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之日起10日历日内,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4.服务成果:

(1)成果文件形式及数量要求:

①《辽中区水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及其附件材料(附件包含:辽中区生态环境问题诊断报告、辽中区生态环境重点污染源排放清单、污染源分布图和分级图、生态环境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与重点项目进度表等):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②重点水体“一河一档”技术报告: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③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申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

④辽中区水环境监管系统建设方案: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2)成果文件提交地点:沈阳市辽中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合格

6.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标准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完成《辽中区水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及其附件材料的编制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日内完成剩余服务内容和成果文件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7日 15时30分至2024年10月10日 16时5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解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确认、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沈阳市辽中区
联系方式:135*****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市中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syszyzb@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市中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微
电 话:185*****73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环境综合整 技术服务 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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