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中巴车等招标公告

货车、中巴车等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MASCG-H*******

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将以询价采购的方式购买一批货物,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参考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

数量

买方

1

货车

扬子麒麟 型号:YZK1028JME 发动机型号:JM491Q-ME

1

工业学校

2

中巴车

厦门金龙 19座 车型:XMQ6603NE1、发动机型号:朝阳CY4102BZLQ

1

3

商务车

别克陆尊GL8-LT 7座 银白色

1

金家庄区政府办

4

轿车

君威 2.0豪华版 黑色

1

市委党校

二、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应就以上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9月2日15:30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投标保证金:5000元。报价函一式三份,报价必须严格按照本中心《报价函》格式规范填写,签字、盖章,本地供应商须密封送至采购中心,不能及时送达的外地供应商须与采购中心联系另行确定合适的报价方式。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要求报价,评审小组将视同无效报价。报价一经报出,即不可撤回。

2、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报价谋取中标。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必须尽快与买方签订合同,若以停产、无货等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在履行合同中有不当行为的,本中心将不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做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

3、本中心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价格调整,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后30天。

4、增值税、营业税等相关税费及运输费、送货、保险、装配、校准、调试的费用均包括在报价中。

5、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成交供应商在三个工作日内必须与买方签订供销合同。询价采购函和成交方的报价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一式四份,必须经买方、卖方签字盖章,采购中心见证后生效,买卖双方各保留一份,采购中心保留两份。

三、决定成交供应商的因素

本次询价由询价小组进行评审,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分包决定成交供应商:

1、 价格(报价超过买方预算的无效);

2、 产品质量、质保和售后服务承诺、交货期、公司的规模、信誉和业绩等;

3、 报价函的制作质量,即是否严格按照采购函的要求填报报价函。

四、交货期

在充分落实货源的基础上,填报尽可能快的交货期(按日历天数填报)。

五、交货时的注意事项

1、车辆要求全新、未使用过,并完全符合质量要求的正品,车辆发票需要开具一张整票。

2、 交货时应提供车辆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卡、发票、随车工具等相关资料及配件,即按照生产厂家(公司)的承诺应当提供的相关资料及配件必须提供齐全,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接收。

六、迟交货

如果卖方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齐货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从应支付给卖方的货款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每逾期一天 , 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 5‰, 总额不超过逾期交付货物总价的 5%。

七、交货地址

买方指定地点(马鞍山市内)。

八、付款方式

买方验收合格,履行相应的付款手续后,由马鞍山市国库支付中心支付全款。金家庄的货款自付。

九、技术支持服务承诺

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做出详细明确的书面承诺。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弘 王玉红 ****-******* *******

采购中心地址: 马鞍山市花雨路3号财政大楼5楼 邮政编码:243011

马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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