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东市乐都区峰堆乡上阳洼村公共防护设施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海东市乐都区峰堆乡上阳洼村公共防护设施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东市乐都区峰堆乡上阳洼村公共防护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4日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乐欣中堃竞磋(工程)2024-022
项目名称: 海东市乐都区峰堆乡上阳洼村公共防护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可辨,明示可见),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以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银行资信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磋商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的能力;
(2)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
(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有效的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供应商需提供有效地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海东乐都区乐欣中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滨河北路1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现场等形式的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提交纸质响应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U盘)1份),纸质响应文件应与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每份响应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972-*******
附件信息:
3.8M
标签: 公共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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