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五指山雨林骑行文化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收回王金山平方米国有土地补偿方案的通告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五指山雨林骑行文化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收回王金山平方米国有土地补偿方案的通告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五指山雨林骑行文化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收回王金山1112.97平方米国有土地补偿方案的通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收回王金山1112.97平方米(合1.67亩)国有土地的补偿方案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五指山雨林骑行文化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用地位置:王金山(以权属确认图为准)。
三、收回土地补偿费标准:农用地补偿费标准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4〕9号)文件执行,建设用地土地补偿费按评估补偿或经协商按照所在区片证载用途的基准地价给予补偿。
四、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指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五府〔2024〕10号)文件执行。
五、被收回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通什镇办理收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逾期不办理收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权益。
六、本通告发布后在该项目收地范围内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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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林觉亮,联系电话:177*****682)
标签: 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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