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粱红粱种植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一期可研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国家高粱红粱种植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一期可研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国家高粱(红粱)种植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可研报告编制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国家高粱(红粱)种植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可研报告编制服务 | ||
项目编号: | TPCG202*****0273 | ||
项目类型: | 服务 | ||
项目实施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项目概况: | 项目种植用地面积为*****.29亩,其中核心区9227.99亩(正安县4227.99亩、播州区5000亩),非核心区*****.30亩(正安县*****.58亩,播州区*****.72亩),配套建设农田水利和产业道路等附属设施。 | ||
监督人名称: | -- | 监督人电话: | --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1、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4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提供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提供2024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提供具有有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若无范本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或具有工程咨询单位咨信等级证书乙级(含乙级)及以上咨信等级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其他: | -- |
温馨提示
CA办理:1、公开招标项目需要办理CA; 2、非公开招标项目(谈判采购/询比采购/竞价等项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可以不需要办理CA; 3、招标文件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帮助信息:系统操作咨询:0851-********;CA咨询:**********
标段/包名称: | 国家高粱(红粱)种植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可研报告编制服务 | ||
标段/包编号: | TPCG202*****0273-001 | 文件发售金额(元): | 免费获取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4-09-27 17:14:01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0-09 14:00:00 |
文件获取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截标/开标时间: | 2024-10-10 14:00:00 |
开标形式: | 线上 | 开标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标段/包内容: | 国家高粱(红粱)种植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可研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协助采购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批(如有)。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1、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4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提供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提供2024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提供具有有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若无范本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或具有工程咨询单位咨信等级证书乙级(含乙级)及以上咨信等级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公告PDF: | 公告签章文件.pdf |
其他附件: | / |
11 天 05 时
截标/开标时间:2024-10-10 14:00:00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 贵州省酒用粮食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 | 遵义申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潘洪 | 联系电话: | 152*****527 |
座机号码: | -- | 电子邮箱: |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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