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院内采购公告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院内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科室

项目名称

数量
(台/套)

1

急诊医学科

车载除颤仪

2

2

急诊医学科

车载心电机

2

3

急诊医学科

车载监护仪

2

4

急诊医学科

心肺复苏机

2

5

急诊医学科

负压吸引器

2

6

急诊医学科

双通道注射泵

2

7

急诊医学科

车载呼吸机

2

交货时间:中标后,根据甲方要求时间发货;自甲方通知发货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交货及完成安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供应商需提供报名表(见附件),同时携带电子版报名表格(U盘);

5.供应商须提供本次采购产品所需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6.供应商须提供技术参数、配置标准部件清单(正常使用实现基本功能所需配件)、产品彩页;

7.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业绩及价格依据(三家三级甲等医院的价格依据)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原单位公章,原单位章可以是复印件);

8.供应商(代理商)须提供产品授权书、个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及授权公司的营业执照;

9.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每一页均需加盖公章(鲜章);

10.供应商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函);

11.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过任何合同违约或因供货方面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没有被用户投诉的不良纪录(须提供承诺函);

1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须提供承诺函);

13.供应商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假信息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须提供承诺函);

15.单一来源产品请提供国家相关文件证明并由使用科室领导签字确定。如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08:00至10:30,下午13:3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到吉林大学第二医院(亚泰院区)7号楼206室贾老师处报名。供应商须持采购公告第二项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需所有证明材料。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照响应开标时间要求。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1.同响应文件发放时间。

六、联系方式

名 称: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亚泰大街4026号

联系人:贾老师

电 话:0431-********

邮 箱:*********@qq.com

附件1:《报名登记表》.xls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产品名称)-采购文件模版.docx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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