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祝县城镇集中供热计费面积调整”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关于“天祝县城镇集中供热计费面积调整”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关于“天祝县城镇集中供热计费面积调整”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天祝县城镇集中供热计费面积调整”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甘肃玥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天祝县城镇集中供热计费面积调整”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1.事项名称:天祝县城镇集中供热计费面积调整
2.实施地点:天祝县县城区
3.实施单位:天祝藏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4.事项概况:拟调整天祝县城镇集中供热计费面积。居民住宅供热计费面积由使用面积计费改按建筑面积计费,供热价格继续执行4.6元/平方米·月。
5.调整供热价格的必要性:
⑴统一计费面积。天祝县县居民供热收费一直按套内建筑面积计收。因国家对供热面积无统一标准,对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的换算也无确定比例。房改后,居民拥有了房屋产权,省内一些城市在调价的过程中,陆续调整了供热面积计费方式,凉州区、古浪县分别于2013年、2018年在调价的过程中将套内建筑面积计费调整为建筑面积计费。热价计费以建筑面积为计量单位十分必要,一是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中供热术语标准》(CJJ/T 55-2011)的规定;二是符合集中供热的特性,因供热负荷等计算均以建筑面积为基础;三是符合将来实行计量用热后的热量计算及热费计算要求;四是建筑面积是房屋产权证载明的具有法律依据。
⑵合理补偿供热成本。我县现行居民供热价格是2008年制定的,已15年未作调整,期间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同时叠加供热时间延长(近几年一般在30天左右),以及供热企业设备更新改造、其他原材料等成本增支因素,供热成本上涨明显,影响安全稳定供热。
⑶与周边县区计费面积相衔接。天祝县现行的城市居民供热面积为建筑的85%,统一计费面积后,可缓解企业经营压力,促进供热企业的发展活力,同时疏导长期以来积累的价格矛盾,全面提升供热体系的安全保障能力,适应天祝县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对象为天祝县城区集中供热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及相关职能部门。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事项实施的态度(请说明支持和反对的理由)
(2)您对本事项实施存在哪些担忧?
(3)您认为本事项实施对您有何影响?
(4)如果本事项实施对您产生了影响,您有哪些诉求?
(5)您认为本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6)您对本事项实施的意见、建议。
(7)您认为本事项实施存在的社会风险有哪些?
三、公众参与方式
您对本事项实施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事项实施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地表示感谢!
四、公示周期
自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
五、联系方式
1.实施单位:天祝藏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 系 人:李发岩
联系电话:177*****511
2.第三方稳评公司:甘肃玥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军山
联系电话:187*****349
特此公示
天祝藏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甘肃玥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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