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赤岭单元城市更新旧城改建项目地块控规修改采购需求公开

:天心区赤岭单元城市更新旧城改建项目地块控规修改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天心区赤岭单元城市更新(旧城改建)项目地块控规修改。

2.采购预算:76.3万元。

二、工作范围

为落实湖南省正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朝着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目标奋力前进。湖南“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推进城市更新工程,统筹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加强居住社区市政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公共活动空间保护”。

项目东临芙蓉南路、西至天心大道、南至南二环、北达赤岭路,属于省中心分区天心阁及黄土岭、金盆岭单元片区,规划打造以商业商务、生态宜居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天心大道中心轴北门户整体形象,统筹解决赤岭片区的路网畅通问题、地块闲置资源、配套服务设施、建筑安全隐患等“急难愁盼”民生问题,对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发展具有重要引领和带动作用。综合考虑现状实情与片区建设需求,拟对该处用地进行优化调整论证。


二、相关标准

五、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006年);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2011);

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2018;

7.《长沙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

8.《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升成果标准》(2012.10);

9.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修订版)》;

10.《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版》;

11.《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6修订版)》;

12.《长沙市容积率技术管理规定》(长政发〔2015〕10号);

13.《长沙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定》(长政发〔2017〕10号);

14.《长沙市中心分区天心阁及黄土岭、金盆岭单元(Z18)控制性详细规划》;

15.《天心阁及黄土岭、金盆岭单元城市设计》;

16.《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正式成果)》;

17.《长沙市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布局规划(2003-2020)》;

18.相关批示文件及会议纪要;

19.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规范、规程。

三、技术规格

六、成果要求

成果为控规调整论证报告和图集。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2.原控规及相关规划要求

3.修改理由、依据及基本原则

4.主要修改内容

5.影响论证分析

6.技术管理规定要求

7.结论

8.其他要求

专家评审咨询会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文件、会议纪要均视为设计要点。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四、工期要求

控规调整工作按照要求在一年内完成(具体完成时间根据工作流程确定)。

五、服务标准

三、服务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选址论证

在控规的基础上,考虑现状基础,对项目用地内的公交停保场、公交停车场、医疗用地择址迁移和新增中小学用地、公园绿地进行选址论证。

2.调规论证报告编制

在控规的基础上,考虑现状基础,落实片区发展定位和主导功能,调整优化其用地,并编制用地调整论证报告。

3.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图

根据提出的控规指标建议,通过初步强排方案和日照分析,对指标的合理性进行核对,并绘制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图。

4.三维仿真及效果图

根据仿真建模标准和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客观准确地建立仿真模型并出具效果图。

5.日照分析

根据模型对用地周边适当范围内日照影响进行论证,提出对周边地区的日照影响结论。

6.交通影响论证分析

对用地周边适当范围内交通设施承载力进行论证,提出修改后可能引发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六、验收标准

七、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方式。

2.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八、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经双方协商后,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分阶段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

2.调规成果通过市资规局专家评审会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40%;

3.调规成果指标入库后15个工作日内按实际核定工作量计算结算金额后支付剩余款项(不超合同价)。

付款前,供应商须提前7个工作日向采购人员开具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付款期限顺延。

九、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市更新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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