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采购装订机等设备的公告
办公室采购装订机等设备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为确保昆明仲裁委员会国际仲裁院入驻昆明中央法务区日常办公的高效运行及信息化建设的推进,现拟采购一批办公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音频系统、高拍仪、录音电话、饮水机、视频监控设备、装订机等。本次采购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合格供应商。
二、购买主体
昆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三、预算资金
根据设备需求提出方案和报价。
四、采购内容
1.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音频系统(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用于实现远程会议、在线培训等功能,要求系统稳定可靠,操作简便,支持多终端接入。数量:1套。
2.高拍仪:用于文档快速扫描、拍照存档等,需具备高清拍摄、快速扫描、自动裁切等功能。数量:4台。
3.录音电话:用于重要通话的录音保存,确保通话内容的可追溯性,要求音质清晰,存储容量大。数量:4部。
4.饮水机:提供安全、健康的饮用水,需具备节能、环保等特点,满足日常饮水需求。数量:2台。
5,视频监控设备:用于昆明仲裁委国际仲裁院及周边区域的安全监控,要求画面清晰,支持远程查看、回放等功能。数量:1套。
6.装订机:用于文件、资料、案件卷宗的装订工作,要求操作简便,装订效果美观牢固。数量:2台。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资质、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六、公告时间
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七、报名相关要求
请有意参与的供应商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证明、产品技术规格说明、售后服务承诺、报价单等相关资料以纸质方式密封后2024年10月10日17:00前送至昆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871—********,联系人:刘老师。
通讯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曙光中路1号昆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802室。
八、购买方式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115号)规定,该事项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由昆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内控、财务制度,通过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重要提示:
本次采购活动不向各供应商支付或收取任何费用。
昆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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