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需求公示医学装备维修外包服务

政府采购需求公示医学装备维修外包服务

各潜在供应商: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关于印发《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昆卫财务发〔2024〕8号)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24年医学装备维修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
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
采购时间
备注
1
医学装备维修
外包服务
详见附件
633.65
2024年11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需求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公示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维修外包服务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预算金额(万元):633.65万元
四.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自: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8日止
五.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时间截止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给医院。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228号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F栋2楼217室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158 8782 1923
 
 
发布人: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9日

附件: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和目标:

1.项目地点: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北院区(昆明市青年路504号、486号;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228号)。

2. 维保范围:

维保设备范围: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北院区)目前在用的医学装备(含大型影像类设备、彩超类、内窥镜类、急救类生命支持类设备、消毒类设备、检查治疗类设备、常规设备等),详见附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学装备信息清单(南院区)》、《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学装备信息清单(北院区)》。

(1)维保清单范围内医学装备维护打包托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师驻点、全院盘点、维修响应、巡检、配件更换(一次性使用耗材除外)、定期保养、质量控制、报废评估、提供服务报告、档案管理、数据分析、效益分析、配合等级医院评审、配合大型医院巡查、配合飞行检查、协助医院对生产厂商提供的免费升级进行判断并现场全程跟进验收等工作。

(2)维保期内,医院购入和其他方式入院医学装备,单价金额<50万元的,出保后可直接并入本项目;单价金额≥50万元的医学装备, 按中标金额和本院维护打包托管设备总原值的比例核增维保费用,报废医学装备中单价金额≥50万元的医学装备,按中标金额和本院维护打包托管设备总原值的比例核减维保费用。

(3)新增大型影像设备双方另行协商,协商期间中标方负责设备的巡检及保养。3.维保期限:

(1)本项目最长服务期限1年,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一年。

(2)上述维保范围内的设备,若在单年内医院与其他维保公司签订的维保合同到期或其他因素导致原有维保合同暂停,中标方将该设备自动纳入维保范围,维保费用按起止时间核算。

(3)若中标人无法满足医院医疗设备维保的相关要求或不能履行相关承诺,医院有权终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合同。

(4)中标公司应每月开展满意度评价并接受医院监督,总满意率95%以上,由院方各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对各服务项目进行评价。满意度不达标,中标公司应进行整改,若连续两次未解决,院方将进行款项扣除。中标公司须提供以往满意度管理模板或案列,并提供PDCA改进方案。若满意度评价结果连续三次不达标,医院有权终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合同并按考核标准部分扣除当季度维保费用。

二.技术要求:

(一)考核标准及费用结算

1. 医院将按技术参数要求中的相关指标进行月度或季度考核,每项标准未达标一次扣除当月款项的0.1%,单季度扣款达到5%,则视为考核不合格。

2. 连续两季度院方考核不合格则医院有权终止维保合同。

3. 医院按月和季度考核,按季度付款,即下季度内完成上季度的考核和费用支付。

(二)技术参数要求

1. 提供医学装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一套。

1. 1 系统包含且不限于设备采购计划、场地管理、安装调试、设备培训、台账管理、维修管理、巡检保养、计量管理、质控管理、设备盘点、报废处置、不良事件、设备调度、转科管理、档案管理、监控管理、报表统计、数据分析、效益分析、协助医院完成医学装备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建设、绩效考核、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级评审等相关工作。

★1.2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功能可根据医院后续管理需求作修改和调整,不收取费用。

★1.3系统按照医院管理流程重新设计后,知识产权归医院所有,中标方向其他机构提供该系统前,须与医院提前协商确认。系统接口费由中标方承担。

1. 4系统部署硬件由中标方提供。

1. 5投标人通过设备管理软件系统对医院每台设备建立信息档案,对现有医疗设备进行日常管理、维修、保养、计量、巡检、报废、预警提醒等全流程管理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化管理。且需具备以下功能:

1. 5.1维修管理功能,包含在线派工,并对维修类型进行分析,进行故障率排名;

1. 5.2保养管理功能,包含三级保养,保养计划、保养标准、保养标签,临时保养,并能自动生成保养报告;

1. 5.3维保管理功能,包含买保计划,合同管理,到期提醒,履约情况,一键续约等功能;

1. 5.4质控管理功能,包含风险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不良事件上报等功能;

1. 5.5效益分析功能,可以在手机上查看:维修费用统计、维修费用总额统计、维修节约费用总额统计、检测费用统计、科室计量费用TOP20等功能,并能自动生成效益分析报告

1. 5.6全院设备状态信息监控平台,包含品牌统计、大型设备完好率、月维修费用趋势,设备转科、借调申请报批等功能;

1. 5.7有网页端,APP端功能,能在移动端实现保养、计量、巡检、效益分析、设备借调、盘点、报废等功能,并能自动生成统计图表;

1. 5.8软件应具备疫情防控版块和设备院内租赁功能版块;

1. 5.9软件应具备全院急救类、生命支持类设备科室分布图功能,可以分别显示急救类、生命支持类设备在全院的科室分布情况、数量、状态等信息。

1. 5.10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软件应具备医疗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功能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 6 请投标方提供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软件的方案或相关证明。

1. 7大型设备(以设备单价≥50万元为标准)效益分析:投标人应协助院方对大型设备进行评价分析(如:成本分析、效益分析、功能分析等),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往分析案例,且在医疗设备管理系统中应有完整的效益分析模块。

2. 在院区建立设备维护中心站

2. 1 组建维护中心团队

2. 1.1驻场团队配备≥12人,驻场工程师必须是与中标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正式员工,中标方对维修工程师应严格要求,医院不对其承担任何责任。

2. 1.2维修工程师必须经医院认可,均须服从医院管理,医院可对维修工程师进行考核,医院有权提出意见要求维保公司调换不满意的维保公司人员

2. 1.3 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提供驻场工程师个人信息,包括职称、资质、技能、劳动合同、个人基本信息等。一旦中标原则上不可更换,如需更换,需提供同级别工程师并征得医院同意。

2. 1.4投标人应按照医院的实际需求,编写工程师SOP要求,并严格按照SOP要求进行工程师管理。投标时提供工程师SOP要求方案。

2. 1.5投标人应对维修(包括外修)、保养、巡检等日常工作有标准流程图,要求工程师严格按照标准执行,让管理可控。投标时提供标准流程图。

2. 2建立维修常用备件库,备件库面积≥30㎡。中标公司根据医院规划区域建立维修中心及备件库,场地由医院提供,配套设施及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 3提供7*24小时服务。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客户服务专线电话,确保24小时×365天有客服人员和资深工程师接听电话,为医院提供专业而便捷的咨询和维修服务。每月向院方提供次月值班表。

2. 4提供维修和保养所需要的维修工具或设备。

3. 维修服务

3. 1电话响应5分钟内,正常工作时间人工到场时间10分钟内,夜间及周末人工到场时间为30分钟内。国家规定节假日必须留有工程师在现场值守。

3. 2提供维修所需更换零备件,不限数量。

3. 3所更换零备件符合国家相关生产、质量安全标准与规范,要求原厂维保服务的设备零备件必为原厂全新配件(提供相关证明备案)。

3. 4配件到场时间≤48小时。(配件到场时间计算方式:配件到场时间-报修时间)

3. 5需返厂维修设备,以设备损坏至完全修复时长为统计,如提供备用机则不计入设备完好率统计;若无备用机,则时长纳入最终设备完好率考核指标。

3. 6 维修更换下的所有部件归医院所有。

3. 7设备修复率指标要求(按月统计考核)

3. 7.1设备1日内修复率≥70%;(1日内修复率=设备1日内修复台数/设备1日内故障台数*100%)

3. 7.2设备7日内修复率≥95%;(7日内修复率=设备7日内修复台数/设备7日内故障台数*100%)

3. 7.3设备30日内修复率=100%。(30日内修复率=设备30日内修复台数/设备30日内故障台数*100%)

3. 7.4同一台设备30日内返修率≤1%。(返修率=30日内同一台设备报修2次及以上的设备台数/30日内设备维修总台数*100%)

3. 8 设备完好率(设备完好率以月度为考核方式,设备完好率=1—

3. 8.1急救类生命支持类设备完好率=100%。

3. 8.2大型影像类(CT、DSA、MRI、DR、机器人等)设备完好率≥98%。

3. 8.3特种设备完好率≥98%。

3. 8.4 超声类、内窥镜类设备完好率≥97%。

3. 8.5 其余设备完好率≥95%。

3. 9设备返厂维修率按月考核,设备返厂维修率≤10%。(返厂维修率=每月设备返厂维修台数/当月设备故障总台数*100%)

3. 10 维修响应及时率指标要求

3. 10.1 电话响应及时率=100%。

3. 10.2 人工到场响应及时率≥95%。

4.设备巡检

4. 1 大型影像类设备(CT、DSA、MRI、DR、机器人等)巡检每周一次。

4. 2 急救类生命支持类设备巡检每周一次。

4. 3 彩超类及内窥镜类设备巡检每周一次。

4. 4 特种设备巡检每周一次,并每月完成巡检后提供月度巡检报告及年度巡检报告。

4. 5 其余常规设备巡检每月一次。

4. 6能配合医院完成不定期的临时巡检任务。

4. 7 按照巡检周期提供巡检报告和分析总结报告。

4. 8 临床科室巡检满意度≥95%。(巡检满意度按巡检周期考核,

4. 9 提供巡检方案。

4. 10 中型及以上设备、急救类、生命支持类设备、特种设备提供设备状态标识及维修保养记录。

5. 预防性维护保养

5. 1中标方需对CT、DSA、手术机器人三类设备提供原厂质保服务(中标后须提供原厂维保合同)若因原厂停止提供售后服务,需提供原厂停止售后服务证明,停止服务后维保费用按比例核减。若原厂停止售后服务后,中标方能提供后续维保服务,需提供能维持后续服务的承诺及相关证明,经医院认可后,与医院签订补充协议,维保费用经双方协议为准,但不可超过原厂维保费用的80%。

5. 2大型影像类设备(CT、DSA、MRI、DR、机器人等)保养每年4次。

5. 3 急救类、生命支持类设备保养每年4次。

5. 4 特种设备保养每年4次。

5. 5 其余设备:高风险类设备保养每年3次;中风险类设备保养每年2次;低风险类设备保养每年1次。

★5.6需按照厂家说明书进行预防性维护保养,并完成备件更换。

5. 7 按照保养周期提供预防性维护保养报告。

5. 8 年度科室设备保养满意度≥95%。(保养满意度按年度考核,

6.设备质控

6. 1 协助医院完成每年计量检测和环境安全检测。

6. 2 按照国家质控标准对设备进行质控检测,配备必要的质控检测设备。

6. 3 对于新装设备、维修后设备、疑似数据不准设备进行质控检测。

6. 4 提供质量控制方案。

7. 设备培训管理

7. 1每年为医学装备科至少提供4次培训,为临床科室至少提供1次培训。

7. 2 根据培训需求,协助医学装备科制定培训课程,确定时间、地点、培训对象、培训内容、考核办法,完成培训。

7. 3 协助医学装备科记录培训及考核的内容,形成培训和考核报告。并对培训质量进行质量反馈,为后期培训需求提供改进方向。

7. 4 提供培训管理方案。

8. 设备档案管理

8. 1 根据设备安装验收、设备巡检、设备维修、设备保养、质量控制、设备培训及考核等协助医学装备科形成设备全生命周期档案。

8. 2 设备档案报告具备整合、分析、电子化功能。

8. 3 提供设备档案管理方案。

9. 服务满意度(服务满意度按年考核)

9. 1 年度服务满意度≥95%。(年度服务满意度

9. 2 有效投诉率≤10%。(有效投诉率按月考核,

10. 备用机提供(至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设备)

10. 1 提供有创呼吸机≥1台,备用机均须存放在维修中心站。

10. 2 提供无创呼吸机≥2台,备用机均须存放在维修中心站。

10. 3 提供转运呼吸机≥1台,备用机均须存放在维修中心站。

10. 4 提供除颤仪≥1台,备用机均须存放在维修中心站。

10. 5 提供心肺复苏机≥1台,备用机均须存放在维修中心站。

10. 6 提供辐射保暖台≥1台,备用机均须存放在维修中心站。

10. 7 提供电动吸引器≥2台,备用机均须存放在维修中心站。

10. 8 提供洗胃机≥2台,备用机均须存放在维修中心站。

10. 9 提供彩超≥1台,备用机均须存放在维修中心站。

10. 10提供心电监护仪≥2台,备用机均须存放在维修中心站。

10. 11 提供输液泵≥5台,备用机均须存放在维修中心站。

10. 12提供注射泵≥5台,备用机均须存放在维修中心站。

10. 13 提供移动式空气消毒机≥2台,备用机均须存放在维修中心站。

10. 14 提供床单元消毒机≥2台,备用机均须存放在维修中心站。

10. 15所提供备用机应符合国家相关生产、质量安全标准与规范,不绑定耗材,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因设备自身带来的医疗纠纷由设备提供方承担全额赔付费用。

11. 中标公司严格遵守医院数据及信息保密要求、并签订相应保密承诺,如违反相关规定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医院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商务要求:

1. 中标方需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进场(包括维修团队进场、配件库建立、设备盘点、设备导入全生命周期软件系统),进场期间医院不支付任何费用。完成进场,经医院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维保起始时间。

2. 医院按月考核,按季度支付中标方款项,即下季度内完成上季度的考核和费用支付。

3. 医院分南北院区分别支付款项,按照南北院区纳入维保清单(详见附件)的设备总额在考核结算后分比例分别支付。



*******.s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wsjkw.km.gov.cn/c/2024-09-29/*******.shtml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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