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案件代理律师事务所询价通知书
采购案件代理律师事务所询价通知书
因我公司与成都兴城弘业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标的额约20万元)工作需要,需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诉讼代理服务,邀请贵单位前来参与报价。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成都高投物产有限公司与成都兴城弘业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采购案件代理律师事务所
2.询价人:成都高投物产有限公司
3.案件情况简介:我司与成都兴城弘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城弘业公司)于2023年签订了2份钢材供货合同,我司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了所有合同项下的供货义务,兴城弘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款项,两份合同依约产生溢价费,共计约20万元。(涉及两份合同,不排除被法院分别立案受理)
4.项目服务内容
①拟定本案工作方案并提出工作建议;
②办理起诉、调查取证、出庭、执行等诉讼事宜;
③解答与代理案件有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④拟定、审查、修改与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书;
⑤根据案件需要,撰写并及时提交案件法律意见书、案件进展情况报告及结案报告等;
⑥与本案相关的其他法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出席专题会议等。
5.本次询价报价方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应按照行业指导标准的规定进行报价,诉讼标的额约20万元。本次采购限价为一审1.9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若本案以一审判决结案,则一审报价全额收取;若一审及庭前以和解、调解、撤诉结案的,则以一审报价减半收取;二审、再审、执行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6.报价须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价格一次报出不得更改。本公司按照意向供应商符合资质要求,择优且低价的原则确定服务供应商。
注:报价为含税总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差旅食宿费等一切费用;若法院分为两个案件立案,报价费用依旧保持不变。
二、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意向供应商为企业法人,具备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2.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有代理国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且诉讼标的额在20万及以上的经验;
3.意向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自2021年以来未遭受行政处罚,无经营异常。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8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本次询价通知书的获取采用线下领取的方式,领取时需携带公司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身份证明材料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待审核无误后发放询价通知书;若意向供应商不能到场,可发送前述文件扫描件至本公司指定邮箱,待审核无误后将回复询价通知书。逾期未领取则视为无参与意向。
四、报价单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17:00。将供应商资质证明资料(营业执照、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信用佐证材料)和报价资料递交至指定联系地址,或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相关资料,不接受电子版报价资料。
注:递交资料须装入密封袋,贴上封条并加盖公章。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1800号天府软件园G区G4栋10楼,联系人:虞女士,联系电话:028-********,指定邮箱:*********@qq.com。
成都高投物产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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