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16~2018年玉林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及财政专项检查等服务采购(编号:YLZC2016-G1-1173)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16~2018年玉林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及财政专项检查等服务采购(编号:YLZC2016-G1-1173)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玉林市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2018年玉林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及财政专项检查等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6~2018年玉林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及财政专项检查等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YLZC2016-G1-1173
三、项目招标内容:
(一)项目招标内容:
A分标:因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发展需要,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11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其中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不少于7家)参与财政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含上限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
B分标:因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发展需要,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4家会计师事务所参与财政、财务类专项检查及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等工作。
(二)本项目服务有效期为2年,起止期限以合同为准。每年对中标人进行一次年度考评。考评依据为: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财办建〔2002〕619号)、《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财建〔2005〕10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对受聘单位评审工作年终考评试行办法》、玉林市财政局制定的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具体另订)及相关规定等。
(三)本次招标不确定中标人与某个具体审核项目或专项检查的对应关系。在本项目服务有效期内,服务对象(玉林市财政局)根据协审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按规定从协审单位库中给协审单位安排协审项目,协审单位必须从拟投入评审人员中安排(增加不限,但不增加服务报酬)。在2年有效服务期内如不能按要求投入评审人员或投入评审人员低于投标时承诺投入人员人数、资历、资质水平的,采购人有权停止安排评审任务。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预算金额:
A分标: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整(¥2,500,000.00);B分标: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1.A分标: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B分标: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
银行账号:170*****90027723(联行号 ********7053)
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及节能环保有关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A分标: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注册地非玉林市的,需在玉林市常设办事点(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有满足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固定联系电话,固定办公地点等,须提供本地化服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2.B分标: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玉林市常设办事点、有满足工作需要的会计师、固定办公地点、固定联系电话,须提供本地化服务。中标人的注册会计师不得少于10人,中级会计师不得少于10人,派出的专业人员应具备与受聘参加的工作相适应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二)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评审质量内部管理机制,较完整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遵章守纪,较好地执行行业管理规定,没有发生过严重的违规、违纪和违法事件,未被有关部门或服务对象(财政局、审计局等)列入黑名单。
(三)2013年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且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的年检。
(四)同类型(指同为工程造价公司或者同为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同类型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类型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采购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本招标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16年9月28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10月10日止(工作日),每日8:30至12:00,14:30至18:00。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三部。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上述帐号)。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0月20日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0月20日9时30分在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网上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www.yulin.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林市财政局
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建安街1号
联系人:王丽芬、李仪杨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联系人:农华昌、林继媛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玉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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