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职工体育活动中心长春市工人体育馆长春市工人体育馆泳池药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长春市职工体育活动中心长春市工人体育馆长春市工人体育馆泳池药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工人体育馆泳池药剂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物资/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化学试剂和助剂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职工体育活动中心(长春市工人体育馆)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9日 10:1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四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12日 13: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四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4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叶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职工体育活动中心(长春市工人体育馆)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翠语路118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何恒洋04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新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叶琪0431-******** |
项目概况
长春市工人体育馆泳池药剂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四开标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XCZB******-36
项目名称:长春市工人体育馆泳池药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长春市工人体育馆泳池药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新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项目名称:长春市工人体育馆泳池药剂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9.5万元。
5.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
6.报价方式:折扣系数
7.采购需求:
名称 | 数量 | 单价及规格 | 简要技术需求 |
三氯异氰尿酸消毒片 | 以实际数量为准 | 每公斤19.5元,50公斤/桶 | 1.通过定量杀菌试验(悬液法),符合《消毒技术规范》; 2.三氯异氰尿酸消毒片溶液对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平均杀灭 对数值均>5.00,对白色念珠菌平均杀灭对数值均>4.00; 3.PH值(无量钢):5.5-6.5; 4.有效氯含量:45%-55%。 5.速溶消毒片须具备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中的产品检测须由国家认证资质(CMA、CNAS)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且报告中须含有以下试验及结果: (1)小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急性经口毒性属低毒级; (2)最高应用液 5 倍浓度溶液小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实验结果为急性经口毒性属实际无毒级; (3)小鼠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实验结果为阴性; |
酵素澄清剂 | 以实际数量为准 | 135元/瓶/95ML | 对人及环境无害;能解决池水浑浊,池水变白、绿、黄等颜色,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没有沉淀,不用吸污,不影响池水的PH值。能替代聚合氯化铝沉淀剂。 助剂产品须具备由国家认证资质(CMA、CNAS)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且报告中须含有以下检测项目及结果:依据 GB 7467-87《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及 HJ700-2014《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均符合 GB/T 5750.6-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测方法金属指标》8.1 中有毒重金属限量,如下:砷≤0.001mg/L、镉≤0.0005mg/L、铅≤0.001mg/L、汞≤0.0002mg/L、铬(六价)≤0.005mg/L。 |
超氯水质活化剂 | 以实际数量为准 | 135元/瓶/95ML | 对人及环境无害;能解决由于水质老化引起的测不到余氯或测不准余氯的目的;能有效解决由于池水中结合氯含量过高而导致的高氯高细菌数问题;消除氯臭味,避免人体黏膜受到刺激;解决尿素超标;有效破坏绿脓杆菌属的生长条件;解决三氯异氰尿酸副产物累积造成绿消毒杀菌能力弱化的问题。 助剂产品须具备由国家认证资质(CMA、CNAS)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且报告中须含有以下检测项目及结果:依据 GB 7467-87《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及 HJ700-2014《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均符合 GB/T 5750.6-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测方法金属指标》8.1 中有毒重金属限量,如下:砷≤0.001mg/L、镉≤0.0005mg/L、铅≤0.001mg/L、汞≤0.0002mg/L、铬(六价)≤0.005mg/L。 |
尿素降解剂 | 以实际数量为准 | 140元/瓶/95ML | 对人及环境无害;能有效抑制池水中尿素超标,降低氨水味和其他异味;解决池水中的含氯消毒剂形成氯胺类物质;提高三氯异氰尿酸的消毒作用。 助剂产品须具备由国家认证资质(CMA、CNAS)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且报告中须含有以下检测项目及结果:依据 GB 7467-87《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及 HJ700-2014《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均符合 GB/T 5750.6-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测方法金属指标》8.1 中有毒重金属限量,如下:砷≤0.001mg/L、镉≤0.0005mg/L、铅≤0.001mg/L、汞≤0.0002mg/L、铬(六价)≤0.005mg/L。 |
强效除藻剂 | 以实际数量为准 | 145元/瓶/95ML | 对人及环境无害;有效抑制和杀灭池水中常见的细菌、真菌、藻类。 助剂产品须具备由国家认证资质(CMA、CNAS)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且报告中须含有以下检测项目及结果:依据 GB 7467-87《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及 HJ700-2014《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均符合 GB/T 5750.6-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测方法金属指标》8.1 中有毒重金属限量,如下:砷≤0.001mg/L、镉≤0.0005mg/L、铅≤0.001mg/L、汞≤0.0002mg/L、铬(六价)≤0.005mg/L。 |
耐热抑泡剂 | 以实际数量为准 | 130元/瓶/95ML | 对人及环境无害;能快速消除池水中因油脂堆积可使池水水面产生泡沫;并且能抑制泡沫的产生。 助剂产品须具备由国家认证资质(CMA、CNAS)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且报告中须含有以下检测项目及结果:依据 GB 7467-87《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及 HJ700-2014《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均符合 GB/T 5750.6-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测方法金属指标》8.1 中有毒重金属限量,如下:砷≤0.001mg/L、镉≤0.0005mg/L、铅≤0.001mg/L、汞≤0.0002mg/L、铬(六价)≤0.005mg/L。 |
PH升高剂 | 以实际数量为准 | 125元/瓶/95ML | 对人及环境无害;有效解决池水偏酸导致的池底、管路腐蚀的问题;溶解性好,有效增高池水的PH值。 助剂产品须具备由国家认证资质(CMA、CNAS)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且报告中须含有以下检测项目及结果:依据 GB 7467-87《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及 HJ700-2014《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均符合 GB/T 5750.6-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测方法金属指标》8.1 中有毒重金属限量,如下:砷≤0.001mg/L、镉≤0.0005mg/L、铅≤0.001mg/L、汞≤0.0002mg/L、铬(六价)≤0.005mg/L。 |
臭氧片 | 以实际数量为准 | 1450元/桶/25公斤 | 对人及环境无害;本品能氧化去除、降解水中有机污染物;抑制水藻的生长,保持水体澄清透明。同时由于本品具有极强的氧化能力,能将水中的氯离子、溴离子氧化成次卤酸,同时氧化和卤化病原体,具有强大的消毒杀菌作用。使用安全,健康环保,可快速清除尿素、氯胺,迅速持久提高orp,延长换水周期。 |
碱片 | 以实际数量为准 | 185元/袋 | 对人及环境无害;能有效调节池水的酸碱度,保持水质的稳定。 |
水质检测仪专用药片 | 以实际数量为准 | 600元/盒 | 药物溶解池水采样容器内,通过仪器能准确快速的测定出池水余氯值、PH值、ORP值、氰尿酸值、尿素值、钙硬度值、结合氯能数值。 |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供货服务期1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符合以下政策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等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财务要求: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 号))。
3.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须为生产制造厂家或经销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范围),具备提供本次采购所需服务的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新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本项目采取网上方式报名。网上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如下: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信箱(xinchengitem@sina.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中,潜在供应商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向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
(2)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4.采购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四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四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职工体育活动中心(长春市工人体育馆)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翠语路1188号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琪
电 话:0431-********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供货服务期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符合以下政策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等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财务要求: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 号))。3.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4投标人须为生产制造厂家或经销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范围),具备提供本次采购所需服务的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至 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四开标室
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方式报名。网上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如下: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信箱(xinchengitem@sina.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中,潜在供应商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向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 (2)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四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四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职工体育活动中心(长春市工人体育馆)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翠语路1188号
联系方式:何恒洋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新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
联系方式:叶琪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琪
电 话: 0431-********
标签: 泳池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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