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心小学综合楼、门房、跑道等附属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湖南中心小学综合楼、门房、跑道等附属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JZ招字[2016]第00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湖南中心小学综合楼、门房、跑道等附属工程(监理)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5]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长乐市湖南中心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长乐市湖南中心小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为:长乐市湖南镇湖滨村;
2.2工程建设规模:5层综合楼建筑面积3357.72㎡,门房建筑现积32.02㎡,消防水池、泵房172.88㎡,200米塑胶跑道、校内道路硬化、围墙、绿化等附属设施,估计金额约********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综合楼、门房、消防水池、泵房、塑胶跑道、校内道路硬化、围墙、绿化等附属设施施工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验收和综合验收)、工程竣工及结算阶段的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内的监理,本项目计划施工期为240日历天(不含缺陷责任期);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为人民币244047元,(注:监理服务费不包含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如有缺陷责任期,则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费另行协商。最终以长乐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 。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拟配备的监理人数与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存在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1.5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6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7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1.8其它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2.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2.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3.2.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800元。
3.3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8日至2016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
6.2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出示原件核验)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6.3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8、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8.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长乐市湖南中心小学
地 址:长乐市湖南镇湖滨村,邮政编码:350212
电 话:****-********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2号金百合大酒店附属楼三层,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招标编号:榕JZ招字[2016]第008号
开标时间:2016-10-28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长乐市湖南中心小学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JZ招字[2016]第00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湖南中心小学综合楼、门房、跑道等附属工程(监理)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5]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长乐市湖南中心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长乐市湖南中心小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为:长乐市湖南镇湖滨村;
2.2工程建设规模:5层综合楼建筑面积3357.72㎡,门房建筑现积32.02㎡,消防水池、泵房172.88㎡,200米塑胶跑道、校内道路硬化、围墙、绿化等附属设施,估计金额约********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综合楼、门房、消防水池、泵房、塑胶跑道、校内道路硬化、围墙、绿化等附属设施施工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验收和综合验收)、工程竣工及结算阶段的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内的监理,本项目计划施工期为240日历天(不含缺陷责任期);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为人民币244047元,(注:监理服务费不包含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如有缺陷责任期,则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费另行协商。最终以长乐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 。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拟配备的监理人数与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存在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1.5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6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7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1.8其它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2.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2.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3.2.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800元。
3.3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8日至2016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
6.2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出示原件核验)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6.3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8、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8.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长乐市湖南中心小学
地 址:长乐市湖南镇湖滨村,邮政编码:350212
电 话:****-********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2号金百合大酒店附属楼三层,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跑道 综合楼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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