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街道垃圾清运承包招标公告
凤岗街道垃圾清运承包招标公告
三明市沙县区园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金辉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拟对沙县区凤岗街道垃圾清运承包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沙县区凤岗街道垃圾清运承包项目。
二、项目内容、范围及要求
1.项目内容及范围:生活垃圾清运到沙县区生活垃圾中转站或沙县区环卫中心指定地点。凤岗街道各行政村及小区包括际岩村,灵元村、龙坑村、三姑村、井后村、水美村、际硋村(含张坑湾)、根坑村、村头村、垄东村。
2.承包期限: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清运频次:每个村每7天清运一次。
4.结算方式:按月结算。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为有能力提供询价内容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境内服务单位,不接受个人以及团体参与报价。
2.每个报价单位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并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未密封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废标。
3.报价人应具备3年内至少参与2项的相关项目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报价人应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6.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时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同带到比选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报价时除在报价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一同带到比选现场。
四、报价人递交文件内容
1.报价文件只需提供一份,并将报价文件装订并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外层包装袋上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2.报价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业绩证明材料等。
3.需提供报价单,并加盖公章,形式见附件。
五、竞标须知
1.报价文件应在开标当日,即2024年9月30日上午10:00前,送达沙县金明西路89号创业服务中心大楼4楼会议室,逾期提交的文件将不予接收。
2.评审方式:最低价中选。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00元(人民币大写:叁万伍仟陆佰贰拾伍元整)。含承包期间产生的油费、保险、人工费用、税费等一切费用。承包人须提供6%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能提供的扣除相应税费。
六、承包要求
1.承包人应根据工作量,派驻足够的清扫清运人员随车进行清扫和清运工作,垃圾运输车、清扫工具等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购置并承担费用。本项目承包人应配备至少2辆清运车辆,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增配车辆,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
2.承包人应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及车辆购买保险,要求男性不得超过69周岁,女性不得超过65周岁。
3.承包人应具备相应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环卫资质等级证书、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证书等。
4.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承包人可以选择以现金(电汇或者转账)的方式提交。从签订合同至服务全部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无息退还。
5.承包人需按我司制度进行月度考评,累计3次不合格的我司有权解除合同。
6.如遇检查或承包人需要增加清运次数的,每次清运费用按400元/村结算,封顶2000元。垃圾清运次数少于规定次数的,按500元/村/次进行处罚,罚金从当月承包款中扣除。
(联系方式:城市服务事业部 张女士0598-*******)
标签: 垃圾清运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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