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耗材诊疗类配送服务第五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医用耗材诊疗类配送服务第五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诊疗类)配送服务第五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RH-******-563
项目名称:内江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诊疗类)配送服务第五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万元/年(注:本项目服务年限为3年,合计金额为360万元。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需求:
★一、项目服务要求
(一)配送清单及要求

序号通用耗材名称单位技术要求
1医用脉冲按采购人临床需求供货
2一次性骨水泥搅拌套件按采购人临床需求供货
3富血小板血浆prp按采购人临床需求供货
4同种异体骨材料按采购人临床需求供货
5可吸收羧甲淀粉止血材料按采购人临床需求供货
6一次性负压封闭护创材料按采购人临床需求供货
7椎体骨填充囊袋psp按采购人临床需求供货
8金属骨针按采购人临床需求供货
9钛缆按采购人临床需求供货
10钢丝按采购人临床需求供货
11外固定支架按采购人临床需求供货
12单间室膝关节假体系统股骨髁按采购人临床需求供货
13单间室膝关节假体系统胫骨平台垫按采购人临床需求供货
14单间室膝关节假体系统胫骨平台按采购人临床需求供货
15人工髋关节-双极杯/双极头按采购人临床需求供货
16人工髋关节-双极内衬+卡环按采购人临床需求供货
17一次性无菌微创脊柱钻头按采购人临床需求供货
18一次性射频等离子体手术电极按采购人临床需求供货
19其它骨科类耗材按采购人临床需求供货
(二)配送服务要求
1、供应商向采购人配送耗材的质量应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配送产品来源渠道合法合规,确保临床医疗安全,配送时随货附带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书等文书,属于医疗器械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相对应的证明材料。进口医用耗材须有进口医用耗材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检验报告书。(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进行响应)
2、供应商保证所供医用耗材相关资质证照齐备、有效。相关资证到期前必须及时到采购人耗材管理部门办理更新备案。
3、供应商对所供医用耗材应适当备货,确保采购人医疗需要;供应商所供医用耗材,医院将采取零库存方式储存,医院需要时随叫随送。供应商须按采购方要求按时交货,以采购方发出采购计划时间为起点计算,工作日应于24小时内送达,非工作日48小时内送达,急诊或急救耗材必须保证随时下达采购计划随时供货,节假日照常配送,若延期交货超过2日,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行,停止供应商配送资格。
4、配送要求:耗材剩余有效期≥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供应商运输方式必须符合医用试剂、耗材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要求,对温度有特殊要求的,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医用耗材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有效。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耗材价格中,运输途中产生的变形、破损及其他非采购人人为造成的损耗带来的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配送的耗材出现破损和近效期情况(耗材剩余有效期≥有效期的二分之一),供应商应进行无条件退换。供应商配送的耗材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到采购人现场确认,采购人作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相关部门,采购人将保留一份问题产品作为证据,供应商不得私自取回问题产品,并应在48小时内完成退款不退货,其余问题耗材应在48小时内完成退货、换货。
6、供应商配送的医用耗材包装需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7、合同签订执行后,若与国家相关政策抵触或因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调整导致合同不能继续执行,双方则终止合同。因此类原因造成的合同提前终止,双方不因合同期限未履约完成等要求做任何赔偿。
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若有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能满足采购人的正常供货需求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9、供应商应保证所配送的耗材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
10、供应商应保证所配送的耗材能在采购人对应的设备上正常使用和保障采购人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11、售后服务:供应商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针对本项目配备足够数量业务人员,有专人负责售后服务事宜,并承诺在中标后能提供本地化服务(提供承诺函);为所供耗材的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直至使用人员能独立熟练操作;供应商需提供技术支持及现场培训,每年至少2人次学习及培训机会,使人员的综合素质迅速提高。按照医院的要求,接入医院的SPD耗材供应系统,并做好耗材相关信息的日常维护;供应商应主动配合采购人落实各项国家及地方政策;供应商有义务协助完成急诊急救、紧缺医用耗材的配送工作;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其他优惠服务。
12、仓储面积(建筑面积):仓储为供应商自有的,提供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租赁的,应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房产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仓储面积≥150平方米。
13、仓库与医院之间的距离:距离≤10公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进行响应)
14、配送车辆:企业自有或者实际租用的车辆,车辆数量≥1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予以佐证)
15、配送不进行相关的具体单品或数量限制。涉及采购人新增的挂网产品,经采购人确认后,按挂网价执行;涉及零星的新增未挂网耗材,配送单价不得高于四川省内与采购人同级医院的配送单价,并经采购人确认后配送;涉及零星的采购人原使用过的未挂网耗材,配送单价不得高于采购人原采购价格,并经采购人确认后配送。
16、在耗材使用过程中,如因产品自身质量原因出现异常情况,供应商应在收到院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后请厂家或专家24小时内到采购人处协助解决异常情况,相关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合作期内因耗材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医疗赔偿、行政处罚等,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成交供应商须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进行响应)
17、若成交供应商无法提供的耗材品种,采购人有权从其他公司采购(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进行响应)。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供货品种覆盖率进行考核。
18、因生产企业产品停产造成的供货中断,供应商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成交供应商配送不及时的品种(超过2日无法送达采购人库房),采购人有权在其他医药公司采购。
19、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提供履约的所有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相关保险。供应商服务从业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或在服务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进行响应)
20、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1、供应商在本项目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2、供应商在本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有关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在签订合同时需与采购人同时签订《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并能够严格遵守,同时无条件接受院外及医院纪检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3、应随医疗耗材为采购人提供相应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手术专用工具、提供跟台服务、协助组装工具、进行必要的工具使用指导、对相关科室进行工具操作培训、工具的清洗消毒等;对于需跟台手术的,供应商应指派有医学背景并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专业人员负责。
24、供应商应保证配送医用耗材是纳入四川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的产品,保证不使用非挂网品种取代挂网品种。若合同签订的耗材纳入了国家或地方集中带量采购目录,供应商保证不得继续供应已纳入带量采购后该同品类的产品。若因上述两种情况产生的所有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出现上述任意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履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进行响应)
(三)考核要求
1、采购人按照《考核标准》(附后,考核总分为100分)的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得分=考核总分(100分)-考核扣分,考核标准如下:
《考核标准》
供应商名称:
考核年度:
序号考核内容扣分标准考核扣分备注
(一)质量保障出现质量问题。扣5分/次。
配送的耗材与采购人实际要求配送耗材出现不一致的情形,不一致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厂家、规格型号、数量、批号、有效期、配送清单、票据错误、随货附带的合格证书等。扣2分/次。
(二)资质证件所供耗材不具备相关资质或为不合格产品,资质不在有效期内。扣5分/次。
(三)供货情况未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供货。扣2分/次。
针对不同产品,供应商未按照耗材说明书和规范要求进行存储、运输。扣2分/次。
供应商无法提供临床所需耗材品种或因利润低、临床用量少为由拒绝供货。扣2分/次。
(四)服务质量耗材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更换、退货的,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更换、退货。扣2分/次。
采购人在耗材管理中需要供应商配合的,供应商不主动、不及时配合采购人,供应商态度不端正、出现推诿、拖延、拒绝等情形。扣5分/次。
供应商配送的耗材未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送达到指定地点,未按照要求摆放整齐。扣2分/次。
耗材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甚至因使用耗材质量问题导致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等,供应商未按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到医院处理,不积极配合妥善处理。扣10分/次。
因供应商工作疏忽被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到不合格的。扣5分/次。
(五)其他承诺执行情况除上述“(一)至(四)”内容外,
采购人未按照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中项目方案内容以及其他承诺执行。
扣2分/次。
-考核得分(合计):
说明: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考核标准》”的内容进行合理调整,在不违反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前提下,经双方达成一致后,并将调整后的考核内容纳入对供应商的考核标准中。
2、采购人结合日常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最终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当年服务费用结算和合同签订依据。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2.1合格:当年考核总得分≥90分,不扣除当年服务费。
2.2不合格:当年考核总得分<90分。
①80≤当年考核总得分<90分,扣除当年服务费金额的3%;
②当年考核总得分<80分,扣除当年服务费金额的5%,且不再签订本项目服务年限内的合同。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及要求
1.1服务年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2本项目履约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当年合同已完成。
①当年合同服务期限届满;
②当年合同中服务期限内采购人实际付款金额等于本项目预算金额。
2、耗材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分批次付款,每批次耗材配送完成12个月内,且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准确、完整税票、票据和相关资料后,采购人支付一个批次费用。
4、结算方式:
4.1 分批次结算。
4.2 结算金额=该批次所配送耗材的实际供货数量×该批次所配送耗材对应的结算单价。
4.3 供应商当月配送耗材的结算单价按照所配送耗材上月在四川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中的“截止上月末全省医疗机构采购加权平均价、联动参考价、我省最高采购价”三者中价格最低的价格执行。
5、运输:运输方式必须符合医用试剂、耗材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要求,对温度有特殊要求的,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医用耗材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有效。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运输途中产生的变形、破损及其他非采购人人为造成的损耗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验收
按采购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每批次采购计划、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承诺、医用耗材验收标准等进行验收。供应商按照采购人需求计划要求的产品规格、数量、时间、地点等保质保量的将医疗耗材运至指定的地点,双方进行验收。采购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与采购合同约定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三、其他要求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方案内容包含但不响应:①项目实施方案、②配送服务方案、③应急方案等。
注:以上带“★”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并满足,供应商不响应或不满足视为负偏离,如有负偏离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2)供应商应为四川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中的配送单位。
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按本项目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2)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四、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文件自2024年9月28日9:00至2024年10月10日17:00(北京时间)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
2、报名方式: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njrh2003@126.com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传后请致电0832-*******,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3、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三楼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4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三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市中区人民医院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阴家巷99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0832-*******
附件1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项目编号(必填)
项目名称(必填)
单位名称(必填)(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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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必填)
单位固定电话
经办人移动电话
(必填)
单位传真
邮箱(必填)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送服务 医用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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