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永街道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西永街道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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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社会服务 需求描述 通过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专业服务,全力打造垃圾分类项目品牌,协助西永街道在垃圾分类工作完善落实各项制度和规定,提升辖区广大居民和企业的环保意识,重点宣传贯彻当前已经发布的行业、地方标准,并加以督查指导,以提升西永街道的垃圾分类工作质效。 | ¥80,000.00 | 1(项) | ¥80,000.00 |
竞选人上传的响应文件应按照“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并扫描成PDF格式电子文档,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作无效标处理。
项目实施成效按平时考核、中期评估、终期三方评估三种方式进行。
(1)日常考核。为保障项目服务规范开展,采购人通过审查成交人月工作计划、不定期检查等方式考量合同执行情况。如检查有3次不合格者,责令限期整改并延长服务期;如因专业服务不规范,造成社会反响差、基层组织和服务对象不满意的,视其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取消继续服务资格、停止后期项目资金拨付等方式处理。
(2)中期评估。中期评估的主要内容有专业服务、服务成效、服务管理和资金使用四个方面。评估采取项目承接方自评的基础上,由采购人组织评估小组,制定综合评估方案,定性量化考核。评估方式主要包括听取情况介绍、查阅档案资料、进行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社会问卷调查、资金使用审计等。评估结束后由采购人得出评估结论。评估在80分以下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延长一个月服务期,70分以下的取消继续服务资格。
(3)终期三方评估。在项目服务结束期,主动接受采购人组织的第三方评估,严格按照项目目标任务、社会成效、资金使用管理等内容进行全面评估,评估不合格者责令整改至达标为止。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不限于本项目的服务费、人工费、住宿费、交通费、税金、采购代理的服务费用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本项目资金分三次支付进行。第一次支付时间为: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额的75%。第二次支付时间为:项目中期评估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0%。第三次支付时间为:项目结束终期三方评估,按照考核结果支付尾款。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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