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内部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宝应县公安局内部食材采购项目 JSZC-******-JCQY-G2024-005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22 15: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CQY-G2024-0052
项目名称:宝应县公安局内部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0.******万元(采购包1:150.******万元;采购包2:1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按优惠率报价,最低优惠率为配送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价格监测”栏目价格的8%。(本项目兼投不兼中,评审时将按照A至B顺序依次评审,每一个投标人只能按以上顺序中一个包。)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7.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农、林、牧、渔)(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采购包2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农、林、牧、渔)(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市场监督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2.(2)投标人拟配送人员具有健康证(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采购包2
1.(1)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市场监督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2.(2)投标人拟配送人员具有健康证(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时间: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方式:“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售价:0.00元
2024-10-22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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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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