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中心农贸市场改造修缮工程
客家中心农贸市场改造修缮工程
投标邀请书
福建省欣南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高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集钰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尚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鑫永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迈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纲锋建筑有限公司、福建安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兹邀请贵公司参加客家中心农贸市场改造修缮工程 施工投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客家中心农贸市场改造修缮工程已由上级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宁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境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排水管道清淤修复,农贸市场地面、新增化粪池、屋顶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宁化县小规模工程企业库”内备案企业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其他资格要求:
3.6.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6.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6.3闽人设文[2015]229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在我省房建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3.6.4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3.6.5按照县委巡察组《关于对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和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9日 08: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化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nhxggzy.enjoy5191.com/)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客服热线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5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14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化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nhxggzy.enjoy5191.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答疑及澄清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宁化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nhxggzy.enjoy5191.com/)上发布,如有变更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五星路79号
电话:150*****799
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化县南大街139号公路稽征局宁化稽征所三楼
电话:187*****460
联系人:小巫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化县万星广场1号楼4层
联 系 电 话: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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