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队训练场地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某部队训练场地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某部队训练场地新建项目(项目编号:2024-JWHJLN-G1002)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名称:某部队训练场地新建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HJLN-G1002 三、项目概况: 3.1工程特征:两个地区建设5个训练场地:①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建设300米田径训练场;②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建设单双杠练习场、特项体操训练场、爬绳(杆)训练场、软梯攀爬训练场。 3.2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和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 3.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他需要明确的技术要求。 3.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0 日历天。 3.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及其他需要明确的技术要求。 3.6本项目最高拦标限价为*******.28元 3.7供应商报价应包含运输、验收、工程联络督导、后续服务及因施工造成的破坏进行恢复等一切费用。 3.8 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详见招标文件。 3.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质量合格。 3.10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3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无“三资”背景。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和转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4.5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近半年的本单位人员社保明细,且在施工期间内无在建工程证明(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4.7投标人不得有军队工程建设、采购管理部门公布的供应商合同履约不良行为记录或国家和地方政府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不得为军队或地方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明确的禁止投标企业、关联企业及人员,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查询节点为开标前7个日历日。 4.8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并附相应的网站查询截图)。 4.9投标人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的投标将被否决(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成注册截图或者开标现场登录核验,否则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10月12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辽宁省 大连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见其他补充事宜。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3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 09:30 (三)投标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会议室 (四)提交方式: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纸质(含要求的电子版)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09:30 (二)开标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会议室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 需要现场踏勘 9.1踏勘时间:2024年10月15日上午9:00; 9.2踏勘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锦州市凌海市(具体地点联系联系人获知) 9.3踏勘联系人:王助理 177*****685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2.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12.2 本项工程严禁挂靠施工,招标中将采取严格的措施杜绝挂靠现象,请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12.3 经查实有挂靠、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及人员将被列入黑名单,依据法律法规取消在部队的投标资格,并通报企业所在地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12.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4.1 发售方式:采取网上发售,线上报名由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yggfcg@163.com,联系人:王助理,电话:177*****685。 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 (2)投标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报名登记人必须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登记人为法人代表可不提供,登记人为股东的提供公司章程) (8)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近半年的本单位人员社保明细,且在施工期间内无在建工程证明(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12.4.2 发售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08: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2.4.3 招标文件售价:0.00元/份。 12.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12.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会议室。 12.5.3 报价方式: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纸质(含要求的电子版)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2.6 开标时间、地点 12.6.1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12.6.2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会议室。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助理 联系电话:13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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