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场地第四层声学装修改造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新场地第四层声学装修改造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象州县融媒体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拟对新场地第四层声学装修改造工程项目进行采购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象州县融媒体中心新场地第四层声学装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地点。象州县象州镇莲城路53号。
三、项目采购内容。对新场地第四层将划分为新闻演播室、配音室、制作室及机房等功能区,并进行隔音、吸音等声学环境改造,以提升媒体制作与播出的质量。
四、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经象州县融媒体中心审核通过后视为合格。
五、工期要求。满足项目需要。
六、采购控制金额。48.49万元(最终结算以财政审计金额为准)。
七、单位报名须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网上报名,请有意愿参与项目的单位现场报名并勘查场地,报名单位需提供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八、公告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象州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九、报名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5日18:00止。
十、报名地点。象州县象州镇光明路99号(象州县融媒体中心)。报名结束后,由象州县融媒体中心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根据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设计供应商,予以电话通知。
十一、联系事项。采购人名称:象州县融媒体中心,地址:象州县象州镇光明路99号。联系电话:0772—*******。
象州县融媒体中心
2024年9月2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