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自然灾害事故现场移动指挥部项目再次询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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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自然灾害事故现场移动指挥部项目再次询价的公告
2024-09-29 11:00 来源:来宾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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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1日至8月25日,我单位就自然灾害事故现场移动指挥部项目服务采购进行再次询价,因响应服务提供商不足3家,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终止询价采购活动。为顺利推进来宾市自然灾害事故现场移动指挥部项目进度,现重新开展询价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提供商参与报价,具体要求及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来宾市自然灾害事故现场移动指挥部。

(二)采购主体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

(三)项目需求

本项目包含技术人员服务、车辆租赁服务、视频链路服务三个部分,需求如下:

1.技术员须持有多旋翼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掌握使用无人机进行现场观测、拍摄、录像,航线申请、绘制,使用无人机绘制软件生成现场3D图片,无人机维护等技术,有c1级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经我局培训后能正常使用布控球、卫星便携站、卫星电话等设备,技术员须24小时待命。

2.租赁车辆须24小时待命,并能满足无人机、布控球、卫星便携站、便携电源等设备,以及前方指挥部3-7人的运输需求。

3.视频通信链路服务能满足我局无人机和布控球同时连接视频汇聚系统时的通信链路需求。

(四)服务期限

1年。

(五)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六)经费来源

财政资金。

(七)采购预算控制价

采购预算为28万元,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的报价无效。

二、询价对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法能提供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三)投标人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网络信息传输服务、通用航空服务等至少其中一项资质。(以相关证明文件为准)

(四)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项目活动。

三、服务质量要求

(一)技术员须爱岗敬业,无重大疾病、传染病,年龄在18至45周岁之间。

(二)租赁车辆无损坏,相关证照齐全。

四、报价要求

请报价单位于2024年10月10日上午10时前向我局报备,我局将在10月11日下午18时前通知报备单位具体询价日期,报价单位须在询价日期将包含技术员服务费、车辆租赁费(包含燃油、路桥、车辆保险等费用)等全部费用,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营业执照、工作方案、人员车辆相关证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复印10份,提交至政和路北82号来宾市应急管理局603会议室。我局将在现场与报价单位共同启封报价材料,由项目组对报价单位报价细节进行问询,并按照评分标准现场完成评分。

联系人:黄岳鑫,联系电话:0772-427*****837*******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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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自然灾害 现场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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