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成果智能化运用系统采购采购公告
审计成果智能化运用系统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扬州市审计局审计成果智能化运用系统采购 JSZC-******-JZCG-G2024-013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23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ZCG-G2024-0132
项目名称:扬州市审计局审计成果智能化运用系统采购
预算金额:110.******万元(采购包1:105.******万元;采购包2: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包1最高限价为105万元,包2最高限价为5万元
采购需求:
为响应金审三期“探索在审计实践中运用大数据技术的途径,加大数据综合利用力度”的建设要求,充分挖掘与利用现有审计成果的宝贵经验和财富,建设审计成果智能利用平台项目。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审计文书资料和审计结果进行标准化、数字化处理,并结合金审三期的审计业务管理系统、审计现场作业云等子系统中原有数据,实现各层级、各环节、各专业的审计结果贯通、共享,为编制项目计划、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编发信息专报、评价审计人员业绩等审计决策、指挥提供数据支撑。搭建审计领域的专业大模型,能够从审计重点、实施方案、定性法规等角度与审计人员开展人机对话。以更大力度助推“强研究、提质效”行动落实,不断促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本项目分为2个包,包1 扬州市审计局审计成果智能利用平台项目(系统及软件),包2扬州市审计局审计成果智能利用平台项目监理及软件测试,包1包2不可兼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8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开发、部署、安装调试并投入试运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采购包2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2024-10-2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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