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数智化反欺诈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
AI数智化反欺诈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
项目概况 AI智能化反欺诈服务 JSZC-******-ZJZB-G2024-015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或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22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ZJZB-G2024-0155
项目名称:AI智能化反欺诈服务
预算金额: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以AI、大数据技术手段赋能公安预警劝阻、宣传防范工作,解决以人工为主的预警劝阻、宣传通知等反诈工作,实现反诈工作自动化、智能化,精准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扫描件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可不加盖电子签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
9.投标人信用信息:投标人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要求见本章条款项号“(六)”中“四、”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时间: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徐州政府采购网(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或苏采云系统
方式: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登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售价:0.00元
2024-10-2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获取采购文件:
2024年10月11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10月11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09:30)前。
2.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6-********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5#办公楼1906室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99a*****-917f-4368-8f30-073eb9c34ccc
1.采购人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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