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化县圳上河白溪镇段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湖南省新化县圳上河白溪镇段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湖南省新化县圳上河白溪镇段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号: | HNLD-******SL-********* | 项目所属区域: | 新化县 |
招标人: | 新化县乡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0元 |
内容 | |||
湖南省新化县圳上河白溪镇段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新化县圳上河白溪镇段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发改农经[2024]109 号和新发改农经[2024]2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化县乡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新化县乡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新化县圳上河白溪镇段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新化县白溪镇、圳上镇。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湖南省新化县圳上河白溪镇段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包括十茶村大塘里水库排洪沟岸坡整治、十茶村排洪沟岸坡整治、圳上河十茶村段岸坡整治、圳上河象茶村段岸坡整治、圳上河鼎英村段岸坡整治、十茶村村部门前截水沟、生态沟、白溪镇十茶村豆腐产业园管道工程、白溪镇十茶村豆腐产业园绿化工程、精品示范区水土保持挡土墙、标志牌工程等,第二标段包括十茶村人工湿地工程1(圳上河支流)、十茶村人工湿地工程2(圳上河村部下游)、十茶村村庄美化绿化、象茶村村庄美化绿化、圳上村村庄美化绿化、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车压缩垃圾车及垃圾桶等。(具体实施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发包范围内容进行调整,承包人应配合接受)。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2.4.1 招标范围:湖南省新化县圳上河白溪镇段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包括十茶村大塘里水库排洪沟岸坡整治、十茶村排洪沟岸坡整治、圳上河十茶村段岸坡整治、圳上河象茶村段岸坡整治、圳上河鼎英村段岸坡整治、十茶村村部门前截水沟、生态沟、白溪镇十茶村豆腐产业园管道工程、白溪镇十茶村豆腐产业园绿化工程、精品示范区水土保持挡土墙、标志牌工程等,第二标段包括十茶村人工湿地工程1(圳上河支流)、十茶村人工湿地工程2(圳上河村部下游)、十茶村村庄美化绿化、象茶村村庄美化绿化、圳上村村庄美化绿化、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车压缩垃圾车及垃圾桶等。(具体实施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发包范围内容进行调整,承包人应配合接受)。 2.4.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各投标人只允许对其中的一个标段参与投标,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的,其投标文件都按无效投标处理; 2.4.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国家的“合格工程”及以上标准。 2.6 其他要求:投标保证金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第 3.4 款规定;娄底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娄人社发【2022】30 号文要求执行,并按相关规定设立劳资专管员,实行实名分账制管理和银行代发工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 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 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 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 依据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 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 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 号) ,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因本项目评标办法为合理定价评审法,根据关于印发《娄底市工程建设项 目招标投标合理定价评审法》的通知(娄公管办[2024]1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 3.7 款不做资格审查内容,拟任专职安全员待中标后按承诺和要求到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 27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http://*****/main/218.77.100.184">http://218.76.140.141:*****/main/218.77.100.184:*****/TPBidder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 投 标 人 须 先 在 娄 底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招 标 投 标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http://*****/main/218.77.100.184">http://218.76.140.141:*****/main/218.77.100.184:*****/TPBidder 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 CA 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请各投标人一定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投标过程中如遇问题 统一注册平台:********** 以及 CA 办理咨询:0738-*******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清单技术支持:王工(电话177*****515 QQ*********),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A) 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28 日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娄 底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招 标 投 标 电 子 交 易 平 台(网 址 :http://*****/main/218.77.100.184">http://218.76.140.141:*****/main/218.77.100.184:*****/TPBidder)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main/218.77.100.184">http://218.76.140.141:*****/main/218.77.100.184:*****/TPBidder)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详见电子显示屏)(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 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法。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新化县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0738-******* 。 11、其他事项 根据《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推广应用“娄底市水利工程建设减负信息服务平台的通知”》( 娄水建设〔 2023〕16号 ) 文 件 的 要 求 发 包 人 、 承 包 人 均 可 通 过 网 址(https://jianfu-saas-gw.hnzhzw.com/)登录娄底市水利工程减负服务平台办理标后工程保函业务,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2、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新化县乡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化县振兴路 联 系 人: 伍先生 电 话:166*****92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2)招标代理机构: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娄底市娄星区大同芙蓉AB座3楼308室 联 系 人: 隆拥军(项目负责人)、康三元、任丹 电 话: 188*****413、157*****482 传 真: / 电子邮件: *********@qq.com | |||
发表日期: | 2024-09-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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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段生态清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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