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G执法记录仪及配套设备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5G执法记录仪及配套设备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
为实现执法办案全过程实时全球定位、实时视频图传、实时监控前端场景、实时进行指挥调度,长沙县公安局决定为全县公安机关一线执法执勤民警中配备一定比例的5G高清执法记录仪并建设配套体系。以5G执法记录仪终端设备和长沙市局5G移动执法调度平台为依托,顺应“互联网+现场执法”的需求,构建面向一线执法的移动执法体系,强化全方位执法监督和执法支撑。
2.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目标:
以5G执法记录仪终端设备和长沙市局5G移动执法调度平台为依托,顺应“互联网+现场执法”的需求,构建面向一线执法的移动执法体系。
一是执法装备现代化。通过利用现代技术的发展,对执法部门人员开展现代化装备的建设,让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更丰富、更先进、更有效的装备使用,可以更好的应对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情况,让整个执法过程执法行为可视、可调度、可智能,对执法管理水平有质的提升。
二是执法过程智能化。依托视频图像、AI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技术,采购5G执法记录仪可以对人、车进行识别,将人、车图片进行采集。图片可以回传至后端与全国ZDR特征值进行自动比对,能对比中的ZDR进行预警,辅助执法人员提升对ZDR的发现能力,对ZDR及时进行管控,提升治安管控水平。
三是指挥调度可视化。长沙市局5G移动执法调度平台与情指行一体化平台对接,构建可视化指挥调度平台,对执法人员在外的执法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并能根据执法过程中出现突发情况进行及时调度处理,能够更高效的协调,能够与5G执法仪现场人员进行语音、视频等内容交互,以便及时进行现场情况掌握并高效做出正确的决策调度,让指挥调度的过程变得更加智慧。
四是执法管理先进化。通过对执法人员的装备现代化建设,以及对执法指挥中心的建设,为执法带来坚实的科技、技术基础,通过先进的科技、技术建设带动执法管理的变革,让整个执法过程更加透明、可控、文明,使我们的执法管理更加先进,推动高效、文明、公正的执法业务向前发展。
五是警情关联自动化。实现视频与警情的自动关联,减少手动关联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六是警务实战智能化。将5G执法记录仪及配套体系打造成一个“前端+后台”的有机整体。“前端”即5G执法记录仪+移动警务终端,具备智能感知、主动告警、数据支援、任务协同等功能。后台负责数据汇聚、分析比对、传输告警、指挥调度等业务。如民警在处警中,可借助智能执法记录仪无感采集人像,通过安全边界传输到公安网进行比对,系统第一时间将比对出的人员身份信息推送至民警警务通,同时根据危险程度,由执法仪同步向民警发出声光等差异化告警,帮助他们准确评估现场情况,精准采取针对性措施。
七是执法监督全程化。执法监督部门可以通过实时传输、轨迹回放,对执法办案民警的活动路线、活动地点、活动时间等情况进行准确定位分析,既可以事中也可以事后对民警工作质态进行全程监督。
八是融合通讯便捷化。实现语音和视频在5G执法记录仪设备的集成。依托长沙市局5G移动执法调度平台服务能力,在重大活动保障、重点场所防控、重要人员安保、大型警情处置、日常治安巡防、应急处突等公安业务场景中,实现指挥中心和执法记录仪实时对讲,通过融合通信平台实现执法记录仪、PDT对讲机和全域通公网对讲机等多终端的通讯协同,提升长沙县局指挥中心跨警种、跨部门、跨层级的全局指挥调度和快速反应能力。
二、相关标准:1.《公安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
2.《全国公安装备建设“十四五”规划》
3.《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4.《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规定》(公通字〔2014〕33号)
5.《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公通字〔2016〕14号)
6.《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9号)
7.《关于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公通字〔2019〕14号)
8.《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GA/T947-2015)
9.GA/T1788-2021《公安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10.GA/T1987-2022《执法记录仪接入移动警务系统技术要求》
11.GA/T1400-2017《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
12.GB/T*****-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13.GB/T*****《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
14.GB/T1364-2017《警用数字集群(PDT)通讯系统互联技术规范》
15.GB/T*****-2016《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16.GB*****-2017《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
三、技术规格:(一)5G执法记录仪
序号 |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证明材料 |
1 | 执行标准 | 执行标准:《GA/T 947.2-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第2部分:执法记录仪》、《GA/T 947.4-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第4部分:数据接口》和《GA/T 1987-2022执法记录仪接入移动警务系统技术要求》。通过公安部对执法记录仪的检测并被公安部确认为合格产品。 | 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公安内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 |
2 | 内置5G模块 | 可支持移动、联通和电信5GSIM卡;通过运营商5G通讯网络采取vpn方式向公安信息网或公安视频专网相关平台传输实时视音频、图片等数据。向下可兼容4G网络。 | |
3 | 网络宽带自适应 | 在无线传输网络状态下,具备自检测网络宽带功能。基于网络带宽能够智能调整视频流参数,实现低带宽下和高带宽下的视频流畅传输。如遇网络故障传输中断,在网络恢复后第一时间自动续传该文件,且设备内未完成上传的文件不丢失。无网络状态下,定位信息上报具备离线缓存和恢复后补传功能。 | |
4 | 卫星定位 | 执法记录仪支持接收北斗卫星导航数据,要求北斗单系统工作模式。 | 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公安内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 |
5 | 位置追踪 | 支持在长沙市局移动执法视音频调度平台上位置追踪功能功能,开始追踪后设备支持北斗位置信息每隔≤2s一次上报平台,平台支持追踪位置轨迹。定位数据上传时间间隔可调节。 | 提供承诺函 |
6 | 外形尺寸 | 执法记录仪(背夹、外接设备除外)应小于或等于100mm×65mm×35mm(长×宽×高) | |
7 | 重量 | 设备质量(外接设备除外)应小于或等于200g | |
8 | 屏幕尺寸和分辨率 | 具备彩色电容多点触摸显示屏,显示屏对角线尺寸≥2.4in,屏幕分辨率不低于240*320,内置主副双摄镜头。 | |
9 | 外壳防护等级 | 执法记录仪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2008中IP68要求(水深1m,持续2h) | |
10 | 几何失真 | 执法记录仪记录的视频在3840×2160、2560×1440、1920×1080分辨率条件下几何失真均≤15%。 | 承诺中标后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公安内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 |
11 | 水平视场角 | 摄像头的水平视场角在3840×2160、2560×1440、1920×1080分辨率条件下应≥110°。 | 承诺中标后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公安内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 |
12 | 视音频同步记录 | 本机回放时,数字音频相对于视频图像不应存在明显的滞后或超前。记录/回放一段视频画面时,其中人物说话的口型和声音应基本一致。视音频信号的失步时间应小于或等于1s且执法记录仪采用自动分段记录方式记录时,相邻两段间最大记录间隔时间应≤0.04s | 承诺中标后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公安内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 |
13 | 图像图传 | 支持4K高清图像图传功能 | 承诺中标后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公安内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 |
14 | 视频性能 | 在视频分辨率3840×2160,视频分辨力≥1400线;2560×1440,视频分辨力≥1100线;在视频分辨率1920×1080,视频分辨力≥850线。 | 承诺中标后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公安内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 |
15 | 照片分辨率 | 执法记录仪的照片最大分辨率应支持≥6400万像素,所有照片分辨力均应≥1200线。 | 承诺中标后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公安内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 |
16 | 扬声器性能 | 距离扬声器30cm处,音频最大响度≥80db(A) | |
17 | 耐久性试验 | 满足电源开关≥3000次,快门次数≥*****次,液晶显示及开关次数≥2000次,可动部件旋转≥3000次,USB接口及连接线抽插≥1000次,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 | |
18 | 接口 | 记录仪通过Type-C接口传输数据及充电。 | |
19 | 夜视 | 执法记录仪应具有夜视功能,在开启夜视功能后,有效拍摄距离应不低于3m,有效拍摄距离处应能看清人物面部特征,10m处能看清人体轮廓,具有红外补光功能的设备,红外补光范围在3m处应覆盖摄录画面70%以上面积。 | |
20 | 电池容量 | 采用内置可更换电池,在更换一次电池条件下,分辨率为3840×2160,30帧/s条件下,连续摄录时间≥12h; 分辨率为2560×1440,30帧/s条件下,连续摄录时间≥15h; 分辨率1920×1080,30帧/s条件下,连续摄录时间≥18h,配备电池不少于2块。 | 承诺中标后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公安内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 |
21 | 充电时间 | 电池充电时间应≤2h, 记录仪电池可用电池座充进行充电。 | |
22 | 安全接入功能 | 执法记录仪连接上位机或采集设备时,应自动断开无线连接,包括但不限于:WiFi、蓝牙、蜂窝无线连接。 | |
23 | 配件 | 配件包括肩夹,车充、直充、USB等充电配件。执法记录仪内置NFC模块,可连接蓝牙耳机。 | |
24 | 内置存储容量 | 本机内置存储容量≥128GB,外配TF存储卡一张,存储容量≥128GB | |
25 | 人脸识别、车牌识别 | 具备在在长沙市局移动执法视音频调度平台上人脸、车牌识别功能,可自动采集画面中人脸、车牌信息与本机存储的底库图片进行比对并给出比对信息提示,具有人脸抓拍识别相识度阈值设置功能。 | 承诺函 |
26 | 异常报警功能 | 执法记录仪应具有电池欠压、存储溢出报警功能,外接摄像头的执法记录仪应有视频丢失报警功能。电池欠压报警后电池剩余容量应能保证执法记录仪正常摄录不少于5min,但不超过30min。 | |
27 | SOS告警联动功能 | 通过一键触碰自动报警键,具备在长沙市局移动执法视音频调度平台上应急调度地图闪烁显示求救位置,点击报警查看按钮后自动调取现场视频;在预先范围距离内其他执法记录仪可接收到求救信息。 | 承诺函 |
28 | 紧急摄录功能 | 具有开启/关闭紧急摄录功能,在紧急摄录功能开启状态下,录像过程中发生撞击时,可自动保存录像文件并重新进入摄录模式,在待机状态下发生撞击时,可自动进入录像模式。 | |
29 | 语音对讲功能 | 在长沙市局移动执法视音频调度平台上,支持语音点呼、语音组呼。可通过融合通信实现与情指行一体化平台语音互通,实现指挥中心的统一调度。 | 承诺函 |
30 | 录音功能 | 在取景预览模式下,按下相应键,应自动开始记录音频信息;按下停止键,执法记录仪应停止记录并且保持记录内容。 | |
31 | 回放功能 | 执法记录仪应具备以时间等方式浏览和回放本机存储的视音频、音频、照片等信息的功能。设备回放视音频文件时,具有对视音频文件进行快进或快退回放功能。 | |
32 | 生物特征绑定功能 | 支持通过人脸识别或其他生物特征,将设备与使用人员ID自动绑定,同时设备在长沙市局移动执法视音频调度平台平台自动注册上线。 | 承诺函 |
33 | 关联警员信息快速切换 | 记录仪支持关联警员信息快速切换,切换关联警号前已存储在记录仪内的视音频数据不受影响,仍关联切换前的警员。 | 承诺中标后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公安内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 |
34 | 数据完整性功能 | 执法记录仪应对存储的数据加以保护,存储的数据不应被本机或未经授权的设备删除和覆盖。编码视频流应有防篡改、防非法复制等认证措施,应能在录制的视频和所拍照片中自动叠加防篡改的信息,信息包括:执法记录仪编号、时间、使用单位、使用者个人信息,以保证原始数据的完整性。执法记录仪在出现异常问题时应能重启,重启后已保存的数据不应丢失或损坏。 | 承诺中标后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公安内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 |
35 | 防抖功能 | 具备防抖功能,可通过菜单开启/关闭防抖功能 | |
36 | 支持双码流 | 执法记录仪支持双码流,1路进行本地录像,同时另1路向平台或指定地点上传视频信息 | |
37 | 拍摄功能 | 在录制视频过程中仍可进行拍摄照片,且视频不会中断。 | |
38 | 信息上传功能 | 执法记录仪应能上传数据信息。上传信息至少应包含:所记录的视音频、音频、照片、日志、执法记录仪的内部时间和存储器容量等信息。 | |
39 | 信息下载/接收功能 | 执法记录仪应能下载/接收数据信息。下载/接收信息至少应包含:a)用于校准执法记录仪时间的信息,包括“年、月、日、时、分、秒”;b)用于设定执法记录仪工作方式的信息,如读取记录数据、删除记录数据的控制指令等。 | |
40 | 重点文件标记功能 | 执法记录仪应能通过一键操作或其他的方式对重点文件进行标记,标记方式应为原文件名中包含“IMP”,标记的文件应能在管理平台中进行检索,并可与其他文件进行区分。 | |
41 | 自动校时功能 | 可通过定位卫星、无线网络、管理平台进行自动校时,支持北斗校时。 | |
42 | 录制文件大小检验 | 在H.265编码格式状态下,在视频分辨率3840×2160,30帧/s时,1小时录制视频文件≤3.5GB;在视频分辨率为2560×1440,30帧/s时,1小时录制视频文件≤2GB,在视频分辨率1920×1080,30帧/s时,1小时录制视频文件≤1GB; | 承诺中标后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公安内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 |
43 | 接口读取速率 | 通过上位机软件连接样机后,上位机读取速率≥300Mbps | 承诺中标后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公安内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 |
44 | 文本浏览 | 执法记录仪可进行常见的文本格式浏览和照片浏览,包括但不限于txt. doc. pdf. jpg. bmp.等格式 | |
45 | 警情关联功能 | 警情和视频自动关联,在支持接收情指行一体化平台下发的警情信息基础上,允许二维码扫码或NFC等方式输入警情信息,在长沙市局移动执法视音频调度平台上实现警情与录像视频进行关联。 | 承诺函 |
46 | 文字语音播报功能 | 长沙市局移动执法视音频调度平台将文字信息实时推送到执法记录仪时,执法记录仪支持语音播报,支持群报、单报。 | 承诺函 |
47 | 语音备注功能 | 录像前打开语音备注功能,结束录像时可录制语音信息进行备注,设备可将语音备注信息转化为文字并生成相应文档对录像文件进行备注,在长沙市局移动执法视音频调度平台可查询播放备注声音文件。 | 承诺函 |
48 | 远程控制功能 | 执法记录仪支持通过无线网络注册至后台平台软件后,平台可在地图上打开设备,同时可以远程实时查看执法记录仪的工作状态,包括电池电量、存储信息、录像状态等。可以远程控制执法记录仪开启或者停止录像,进行远程拍照等。可通过5G网络方式进行远程配置,实现配置视频参数、调取日志等远程管控和配置。 | 承诺中标后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公安内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 |
49 | 远程升级功能 | 在长沙市局移动执法视音频调度平台可选择需要升级的设备,上传相应升级包到平台,执法记录仪在接收到平台升级指令后,可选择性远程升级。 | 承诺函 |
50 | 语音翻译功能 | 语音翻译:支持语音翻译功能,翻译的语 言种类≥20种,包括英、法、俄、德、西、葡、日、韩等语种;支持离线翻译功能; | |
51 | 语音控制功能 | 设备具有通过语音指令控制,包含不仅限于语音控制开启/停止录像、开启/停止录音、抓拍图片、打开/关闭定位、开启重要标记、开启语音提示、打开/关闭红外、打开/关闭手电筒、打开/关闭平台注册、开启/关闭 4G/5G 功能; | |
52 | 前端预警 | 具备在执法记录仪终端上,在长沙市局移动执法视音频调度平台上导入需要布控的人员名单,实时比对预警,执法仪比对成功后,发出声光报警。 | 承诺函 |
53 | 后端预警 | 支持对执法记录仪采集的人、车图片,实时传输至长沙市局移动执法视音频调度平台,进行实时比对预警,预警信息在执法记录仪上通过声、光告知不同级别的预警。 | 承诺函 |
54 | 情指行平台调度 | 支持通过长沙市局移动执法视音频调度平台将警情信息下发至执法记录仪和扫描警务通警情二维码的方式,实现现场执法时将录制文件与案件/警情信息自动关联,并上传至移动执法视音频调度平台,实现情指行一体化平台对执法记录仪的操作、视音频调度、定位、一对一对讲等功能。 | 承诺函 |
55 | 集群对讲 | 支持在长沙市局移动执法视音频调度平台实现固定工作群组和临时群组创建功能,分级分权的群组对讲权限同步下发到执法记录仪,可对群组人员信息、权限的维护修改,对群组发起即时消息、语音通话、视频通话、集群对讲功能;当多个群组发起集群对讲时,设备端根据群组权限进行自动切换接听或提醒是否加入,群组内对讲权限越高的人员优先抢占对讲权。 | 承诺函 |
56 | 视频分发 | 支持通过长沙市局移动执法视音频调度平台将指定设备的实时图像或其他图像分发给其他在线设备或群组,在设备端可查看该指定设备的实时图像及位置。 | 承诺函 |
57 | 产品接入要求 | 能够无缝接入采购单位现有的采集工站和长沙市局移动执法视音频调度平台,实现执法视频调度、音频调度、集群对讲、视频分发等功能,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后3天内按照甲方要求对接完成,并通过甲方认可,对接所产生发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注:若投标人承诺可以接入,但中标后无法接入,则按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认定,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承诺函 |
58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所投执法记录仪产品制造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证书;投标人提供所投记录仪产品有效的型号核准证,且型号核准证的内容包括5G,调制方式支持256QAM;投标人提供所投记录仪产品具有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试用条例批文且设备型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且该设备支持NR NSA/NR SA/TD-LTE/LTE FDD制式和支持5G-增强移动宽带(eMBB)技术。 | 承诺中标后提供所投产品电信设备进网试用条例批文复印件。 |
(二)采集工作站
序号 | 指标项 | 性能指标 | 证明材料 |
1 | 执行标准 | 《GA/T 947.3-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第3部分:管理平台》、《GA/T 947.4-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第4部分:数据接口》。 | 承诺中标后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公安内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 |
2 | 外观结构 | 采集站具有触摸屏操作,内置键盘操作、触摸板鼠标操作;光盘刻录机。 | 承诺中标后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公安内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 |
3 | 显示屏 | 具有≥19寸触摸显示屏,可在触摸屏上进行功能操作。外壳防护等级≥IP20。 | 承诺中标后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公安内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 |
4 | 接口 | 支持MiniUsb、Type-C双接口数据线。 | 承诺中标后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公安内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 |
5 | 数据存储 | 实际存储空间≥20T(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扩容),内存≥8G,备份空间≥4T,执法数据采集设备接入新的硬盘后存储容量应相应增加并可正常工作,无需重装系统。存储模式设置,可将硬盘存储器设置为RAID模式。 | 承诺中标后提供相应证明 |
6 | 接入能力 | 可同时接入≥ 26台执法记录仪进行数据采集 | 承诺中标后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公安内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 |
7 | 采集速率 | 在接入能力满负荷条件下的平均单路数据采集速率≥12MB/s | 承诺中标后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公安内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 |
8 | 充电电流 | 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在接入能力满负荷条件下采集接口的最大充电电流≥1550mA。 | 承诺中标后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公安内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 |
9 | MTBF检测 | 采集站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应不低于*****小时。 | 承诺中标后提供CMA或CNAS标识的可靠性检测报告 |
10 | USB外设管控 | 设备应具有对使用USB接口的移动硬盘、U盘、移动光驱等外部接入的存储设备的启用或禁用功能。 | 承诺中标后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公安内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 |
11 | 电源保护系统 | 采集站具备工业级电源保护系统,提供220V交流电,具有OCP过电流保护、OVP过电压保护、OPP过功率保护OTP过温度保护、SCP短路回路保护、过载保护、雷击保护。 | 承诺中标后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公安内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 |
12 | 一机两用系统兼容 | 采集站系统与公安一机两用系统完全兼容,实现不降低“一机两用系统”的安全策略情况下,执法记录仪数据的导入、删除、充电等操作不受影响。 | 承诺中标后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公安内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 |
13 | 执法记录仪接入注册 | 当执法记录仪接入执法数据采集设备时,执法数据采集设备能获取执法记录仪的产品序号和警号,并查验该产品序号与警号是否进行了关联配置,如未关联,能够通过管理员密码验证和关联配置完成注册 | |
14 | 数据采集功能 | 执法数据采集设备能自动采集已注册的执法记录仪的视音频、音频、照片和日志等数据,能验证采集工作站设备采集到的数据与执法记录仪存储的原始数据的一致性,并保证采集的数据能正常浏览。 | |
15 | 数据浏览功能 | 执法数据采集设备能浏览已采集的视音频、音频、照片和日志等数据。 | |
16 | 数据检索功能 | 执法数据采集设备能对已采集的视音频、音频、照片和日志等数据依据执法记录仪产品序号、警号、时间、文件类型及执法记录仪重点标记文件等一种或多种条件进行查询 | |
17 | 文件管理功能 | 设备具有通过管理软件对采集站上传文件做数据分析功能。数据分析含播放、顺序播放、下载、标注、批量执法分类、批量编辑、导出EXCEL表功能。具有对执法类型进行创建、编制描述。 | |
18 | 数据上传功能 | 执法数据采集设备能自动或手动上传视音频、音频、照片和日志或索引等数据到管理服务器,能设置自动上传时间 | |
19 | 执法记录仪数据清空 | 执法数据采集设备能自动或手动清空已完成数据上传的执法记录仪内部数据。 | |
20 | 数据自动删除功能 | 执法数据采集设备能自动删除超出存储期限的数据,已标记的重点文件不被自动删除。 | |
21 | 时间校正功能 | 执法数据采集设备能自动对接入的执法记录仪进行时间校正,时间能精确到“年、月、日、时、分、秒”,对接长沙市公安局的时间校正平台。 | |
22 | 信息与状态显示功能 | 执法数据采集设备能显示每台接入的执法记录仪的设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执法记录仪产品序号、警号、执法记录仪的充电电量、数据采集进度等)和采集工作站设备存储总容量、剩余容量、采集接口编号等信息,未接入执法记录仪的接口,提示当前接口状态为空闲。 | |
23 | 用户权限管理功能 | 执法数据采集设备设置操作权限,未经授权的用户不可对采集工作站设备进行操作,经授权的用户的操作权限有分级管理机制。 | |
24 | 故障报警功能 | 当执法数据采集设备产生网络中断、存储器溢出等异常情况时,应3s内在本地同时发出可听和可见报警指示。可听报警指示的声压应大于70dB, 持续时间不应小于10min,报警期间应可通过人工干预撤除可听报警指示,当有新的报警产生时,应能重新发出可听报警指示。可见报警指示应保持到故障完全恢复后才可消失。 | |
25 | CPU异常告警功能 | 设备CPU使用率达到阈值,设备应能进行告警。 | |
26 | 数据存储功能 | 用于分布式系统的执法数据采集设备能依据执法记录仪产品序号、警号、时间、文件类型等中的一种或多种条件对数据进行分类保存。 | |
27 | 备份功能 | 用于分布式系统的采集工作设备具有冗余备份功能,当有一块磁盘出现故障或被拔出,不影响数据的正常写入,已存储的数据不丢失 | |
28 | 软件升级功能 | 执法数据采集设备运行软件能实现通过长沙市局移动执法视音频平台远程升级。 | 承诺函 |
29 | 优先采集功能 | 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可具有优先采集接口,当此接口接入执法记录仪后,可自动暂停其他接口的数据采集而优先采集此接口的数据,优先采集接口数据采集完毕后,可自动恢复其他接口的采集。 | |
30 | 采集站配置 | 支持查看注册至平台的采集站,可以对单台采集站进行配置项的修改,并将修改结果同步给对应采集站。 | |
31 | 屏幕显示与 物理采集位置对应功能 | 执法数据采集设备显示的接口编号可与其物理采集接口位置一一对应。 | |
32 | 播放清晰度 | 支持4K超高清视频播放,支持H.265/H.264格式视频。 | 承诺中标后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公安内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 |
33 | 文件操作管控检验 | 对移动存储介质(移动硬盘、移动光驱、U盘)等的文件数据拷贝操作包括拷入和拷出进行监控和审计,并形成审计曰志 | |
34 | 管理软件安全审计功能 | 设备管理软件应具有对重要系统事件和操作(包括本地存储的视音频文件数据的新建、修改、拷贝、复制、删除等操作)的审计功能,审计范围包括操作用户、操作时间、操作类型、操作结果成功与否、操作内容描述、责任人电话等。 | |
35 | 影像日志功能 | 设备具有前置摄像头,用户在查询数据,连接执法仪等操作时进行拍照,形成影像日志。 | 承诺函 |
36 | 生物特征授权取用功能 | 支持通过人脸、指纹等生物识别验证登录,验证通过后可解锁对应舱位的功能,通过民警生物特征实现对执法记录仪的授权取用 | 承诺函 |
37 | 开锁方式 | 支持密码、指纹、人脸三种智能开锁方式、单名警员可设置使用多个仓位,多名警员可设置使用单个仓位。 | 承诺函 |
38 | 兼容性 | 支持连接符合公安部《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GA/T947-2011)和(GA/T947-2015)标准的品牌、型号的执法记录仪设备。 | 承诺函 |
39 | 原采集工作站升级 | 完成本次采购的5G执法记录仪接入,并升级采集接口,支持MiniUsb、Type-C双接口数据线; 同时对原采集工作站进行软件升级,以兼容新老执法记录仪。 | 承诺函 |
40 | 采集站异常数据统计及上报 | 支持在长沙市公安局移动执法视音频调度平台上显示异常情况统计(工作站在线时长低于50%、工作站容量超80%、5G工作站柜门未及时关闭时长大于10分钟等) | 承诺函 |
41 | 产品接入要求 | 支持接入长沙市公安局现有的各品牌、型号的执法记录仪设备。支持无缝接入长沙市公安局移动执法视音频调度平台。兼容数据包括摄录文件、图片文件、录音文件、日志文件、叠加字符、设备编号、日期时间、口令、标注信息等。支持异常数据上报长沙市公安局移动执法视音频调度平台。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后3天内按照甲方要求对接完成,并通过甲方认可,对接所产生发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注:若投标人承诺可以接入,但中标后无法接入,则按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认定,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承诺函 |
(三)5G流量卡
序号 | 指标项 | 性能指标 | 证明材料 |
1 | 5G流量卡 | 使用APN/VPDN定向流量卡,将记录的实时画面以视频流的形式通过运营商的公安5G专属网络通道及专线链路传递至5G视频专网的管理服务器,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后3天内按照甲方要求打通公安5G专属网络通道及专线链路,并通过甲方认可,所产生发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需满足197套执法记录仪两年的流量使用。 注:若投标人未按承诺打通,则按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认定,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承诺函 |
(一)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主要设备(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的安装、调试和移交使用,30天内完成平台的开发、部署、系统对接,调试合格,具备验收要求。同时完成对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操作与使用培训(如由于甲方的相关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交货方式:供应商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
(四)项目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相关权威部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2)设备安装实施工作必须由中标人负责,不准分包,并实行“三包”:包质量、包工期、包施工安全。必须是中标人自已的专业安装队伍承担设备安装,并由中标人直接进行施工全过程监管,承担实施全过程的相关人员和施工安全责任。
(3)中标人负责产品到储备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中标人负责产品在储备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中标人负责其派出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中标人须加强组织管理,所有工作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中标人应提供安装调试工艺流程、质量控制程序和检验方法,处理关键点、难点的对策及措施,实施前须得到采购人批准方能施行。其内容应对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及现场验收作出详尽安排和说明,并包括参与或派出人员人数、参与时间、责任和工作内容等。
(5)施工现场的管理,中标人在工程实施全过程中应服从采购人现场代表或监理代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
(6)安装现场工作和生活条件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7)中标人需要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采购的所有设备安装、测试和维护服务的全部内容,中标人需要具有良好信誉和相关实力的技术队伍。
(8)保密要求:由于本项目涉及公安内部系统及数据,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同时要与采购人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约束其单位和参与人员的行为。双方必须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国家机密、公安工作秘密、业务需求、协议、系统设计、技术成果等内容和相关事务保密,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并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它场合,采购人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保密协议内容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并作为合同附件的一部分)
(9)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手段采集、使用、复制、传播采购人购买设备产生的任何数据。
五、服务标准:(1)免费质保和运维期期限:验收合格后所提供的硬、软件提供投标人家2年7×24小时的整机免费维保服务,免费提供咨询、定期巡检、现场技术支持、故障处理、软件维护、软件升级、硬件维修、快速备品备件等服务。具体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为准。六年内,对于采购人的硬软件报障服务请求,要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4个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除特殊情况外,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中标供应商应做好软件系统平台的日常维护,通过自动化运维技术,定时对系统相关服务、数据库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监控内容包括:系统服务运行情况、数据库运行情况、服务器资源使用情况、六合一数据采集情况、各存储中心磁盘使用情况。确保系统及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3)六年内,由于硬件设备故障、数据库产品、操作系统或其他原因导致的系统故障,带来的设备保修、 技术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其费用。
(5)六年内,如设备故障在规定时间内无法修复的,供中标供应商需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技术参数的备用设备供采购人临时使用。
(6)在质保期内,保证合同范围内功能模块满足采购人需求。中标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的功能需求,积极响应,对一般需求、中等需求、重要需求响应时间应分别控制在7天、5天、3天之内,需求确认后,原则上应进行本地化修改并满足项目需求。
(7)要求中标供应商在长沙市内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或投标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按上述要求设置服务场所并提供相关服务。中标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的服务场所作为合同履约的要求需列入合同管理,合同需要依法公开。中标供应商在中标
(8)原设备的运维
原采集工作站。(1)现有采集站软件升级,确保本次采购5G执法记录仪可无缝适配。(2)考虑到市场上5G执法记录仪均为Type-c口接口,目前采集站数据线升级为Mini-USB+Type-C 一拖二双线。(3)按照前款售后服务响应要求提供采集工作站维护服务,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配件以成本价结算。
原执法记录仪。按照前款售后服务响应要求提供维修服务,配件以成本价结算。
原执法音视频管理平台。对原平台数据进行迁移。
六、验收标准:(1)根据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执行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在合同中约定履约验收方案,履约验收方案要明确履约验收的主体、组织方式、时间或条件、验收方式、程序、内容、验收标准、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争议处理、验收费用支付、采购人及供应商各自权利义务等事项。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中标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设备到货,完成全部产品安装、调试,部署平台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平台建设、对接和数据部署后开展项目初验;项目初验合格稳定运行三个月,各项指标、参数均符合本次项目采购需求后开展项目竣工验收。
(6)项目验收前,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检测证书、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开发源代码、开发手册、安装部署手册、运行维护手册等移交采购人,项目资料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
七、其他要求:(1)付款人:长沙县公安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双方签定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主要设备(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进场并安装完毕,平台建设、对接到位,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5%;项目整体稳定运行三个月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60%;在整体项目正常运行三年后15天内(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同时经考评得分90分以上)办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具体金额根据考评结果确定。在整体项目正常运行四年后15天内(无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同时经考评得分90分以上)办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具体金额根据考评结果确定。在整体项目正常运行五年后15天内(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同时经考评得分90分以上)办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具体金额根据考评结果确定。在整体项目正常运行六年后15天内(无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同时经考评得分90分以上)办理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手续,具体比例根据考评结果确定(考核方案详见附件1)。
如因中标人出现年度考核不及格,严重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或者引发社会舆情的,经采购人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能整改到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3)如履行合同过程中采购人可能支付的金额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应当依法另行采购。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税费及不可预计的费用,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维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投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参数响应,中标人应在中标后按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将评审标准相关的证书、参数及功能证明材料等提供给采购人核查,如查有虚假,则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应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未在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对于上述技术参数及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逐一响应,且作出承诺及说明,未提供视为负偏离。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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